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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标准管品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建设导则二期正式印发实施

近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会同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人民政府共同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土地使用、公共服务、安全韧性)(试行)》(简称“导则二期”),对示范区建设“一套标准管品质”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拓展。2024年是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五周年,是示范区进入形态开发和功能开发并重新阶段的关键一年,导则二期的印发实施将有力支撑示范区规划蓝图转化为建设实景图,推动重点区块功能和重大项目示范效应加速显现。

一、创新迭代、不断拓展

2021年9月26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生态环境、城市设计、综合交通)(试行)》(简称“导则一期”)印发实施,两年多来,对规范示范区先行启动区生态环境、城市设计、综合交通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升了国土空间开发建设品质。

随着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需要在更多领域明确统一的管理标准,按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分步推进”的理念,在导则一期探索实践基础上,聚焦土地使用、公共服务、安全韧性等3个重点领域,形成导则二期。

导则二期适用范围为先行启动区(660平方公里),示范区整体范围(2413平方公里)可参照执行。导则为两区一县管理部门提供了决策支持,为行业部门提供了技术支撑,同时针对新建区域和更新区域提出了差别化管理要求,明确对于新建地区应严格执行导则要求,更新地区宜按照导则要求进行规划建设。

二、导则二期的核心内容

导则二期明确先行启动区的规划建设应遵循“跨域协同、生态绿色、品质示范、韧性安全”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复合兼容的土地使用、优质共享的公共服务、安全韧性的市政公用设施等三方面内容,具体为:

1.复合兼容的土地使用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全域全要素管控要求,构建示范区先行启动区的三层次用地分类体系,从土地使用分类、土地复合使用、强度分区与容积率三个维度,统筹城乡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协调人类活动安排与自然资源管理需求,提出统一的具有高度适应性的用地分类标准。同时聚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鼓励单一用地性质兼容和多种用地性质混合的土地复合使用方式,并通过强度分区和容积率进行土地使用强度管控,实现按实际功能用途、分区、分层、分类管控全域,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功能复合兼容,形成集约紧凑高效的国土空间保护与利用格局。

2.优质共享的公共服务

以跨区域整体统筹为指引,打破行政区之间的界限,统筹考虑城、镇、村范围内公共服务要素的共建共享,提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按照片区、社区生活圈两级配置,明确在乡村地区构建乡集镇、行政村/自然村两级体系的乡村社区生活圈,并从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文化、体育健身、便民、社会保障和公共管理八个模块,按照15分钟步行距离建立城乡一体、配套齐全、功能完善、布局合理、使用便利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完善跨域共建共享机制,使城乡居民享受到均等、完备的公共服务,推动城乡全面融合、共同繁荣。

3.安全韧性的市政公用设施

按照“平急两用”的总体要求,从市政公用设施体系、安全韧性、设施韧性、管理韧性四个方面,提出构建安全韧性、弹性适应的城市空间格局,强化社区作为提高城市整体防灾抗灾能力前沿阵地的作用,合理预留应急避难场所等应急空间和场地。全面统筹地下基础设施部署,加强水资源及能源供给的互联互通以及共济共补,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和集约建设,推动市政、环境、应急等各类公共管理和服务体系的智能化建设,推进两区一县市政公用设施互联互通、分工合作、协同治理。

三、 导则二期的主要特点

作为全国首部跨省域规划建设导则的深化拓展,导则二期重点突出跨域一体、更高标准、城乡统筹、弹性适应。它主要有4个特点:

1.明确跨域一体、共同遵守的规划建设标准

导则针对三地标准体系不衔接、管控指标不统一的现状,在总结国际国内先进区域跨界共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现行标准进行全面梳理与研判优化,整合形成示范区先行启动区660平方公里的统一技术标准,并建立与两区一县现行标准的衔接规则,满足示范区全域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统一管理的需求。

2.构建统筹城乡的公共设施规划标准体系

导则落实示范区和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控要求,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布局,打破原有城与乡、新与旧相互分离的标准体系,改变过去偏重城镇地区(集中建设区)的做法,以城乡居民普遍享有公平高效公共服务为原则,兼顾城乡自身特点和特色化发展需求,将城镇、乡村所有公共服务设施的技术指标和管控要求统合进“一张表”中,通过规划标准化助推示范区一体化发展格局的形成。

3.兼顾规划建设底线管控与弹性适应

导则兼顾底线管控与弹性适应,构建从“标准”到“指引”的两类指标管控体系,为示范区规划编制及实施管理提供多重技术依据。其中,“标准”突出底线管控要求,是在规划范围内的现状和建设条件具备时,规划与工程设计必须遵照执行的内容,具体包括27个约束性指标,如中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院配建标准、供水水质合格率等;“指引”是针对示范区规划建设的探索性、创新性需求,着眼于规划建设的协调性、兼容性,引导采用更为合理的规划设计方案,促进示范区空间环境品质的全面提升,具体包括73个指引性指标,如强度分区、应急避难场所人均避难面积、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服务站等。

4.探索“就高不就低”的规划标准研判路径

导则编制作为示范区践行高标准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全新的“3+1+X”模式(3是指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三地现行标准,1是指遵循国家统一标准为前提,X是指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探索了“就高不就低”的规划标准研判路径,力争每一项指标的论证过程清晰可辨,充分体现标准制定的先进性与科学性,保障示范区高质量目标的具体落实。

长三角示范区已走过了四年建设历程。2024年示范区执委会将会同两省一市“三级八方”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持续推进规划建设领域一体化制度创新,以高品质规划和高标准规范支撑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在为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先行探路中交出更加优异的答卷。

一图读懂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建设导则二期👇





l来源:长三角示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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