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外国人赴华签证政策的通知
自2022年6月17日起,中国驻文莱大使领馆受理赴华签证的范围和方式调整如下:
一、受理范围
签证种类 | 适用情形 | 材料要求 |
M字签证 F字签证 | 赴华进行经贸、教育、科技、体育、文化、访问等活动 | 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和商务部门、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的邀请函(《邀请函(PU)》、《邀请函(TE)》或《邀请核实单》)。 |
Z字签证 | 赴华工作 | 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等。 |
S1字签证(随居) S2字签证(探亲) | Z字/M字/F字签证及相关居留许可持有人的: 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成年子女配偶、非婚伴侣 |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 ②在中国境内持Z/F/M字签证及相关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③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 *如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非婚伴侣申请探亲(S2)签证,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交相应情况说明。 *S1字签证仅限Z字签证及相关居留许可持有人亲属申请 |
Q1字签证(家庭团聚) Q2字签证(探亲) | ①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 ②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仅限: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②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③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户口簿),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 |
R字签证 | 高端人才 |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申办S2签证。 |
C字签证 | 乘务人员 |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
注:申请紧急人道主义签证,如赴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人,须提交死者或危重病人的身份证件(如中国身份证或外国人护照等),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病危通知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二、基本申请材料
(一)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见附件1)及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的近期、正面、彩色(浅色背景)护照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非文莱公民)。在文莱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个人信息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五)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和复印件。
三、申办流程
(一)电话预约。结合当前新冠疫情形势,继续实行签证预约办理。请于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和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00673-2334163预约或询问办证要求、时限和收费标准等事宜。
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及外交、公务、礼遇签证申请人,请径向使馆递交申请材料。
(二)递交申请。请申请人按使馆指定时间,带齐有关签证申请材料,及时前往使馆领事办证大厅递交申请,并留存十指指纹。以下签证申请人可免除指纹采集:
1.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2.持外交护照或符合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
3.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中国驻文莱大使馆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4.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四、注意事项
(一)目前仍暂停受理赴华旅游、就医或其他私人事务相关签证申请。
(二)适用中外互免签协定、持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证件及持有效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常驻记者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无需办理签证。
(三)外国人入境中国前原则上应接种中国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新冠肺炎疫苗。
附件详见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