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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伟被气笑!两兄弟在后台偷窥他账户,跟着买21亿元股票,结局悲惨

每经记者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2-03


如果你想炒股赚钱,却对自己选股的眼光没信心,该怎么办?想必许多人的第一反应是:


跟着主力资金买呗,他买啥我买啥,他赚钱我也赚,反正“中奖率”肯定比我高。


然而问题来了——怎么才能及时获知他们的真实操作呢?看季报、年报上公开的持仓变动,无疑已经滞后;而各色“荐股”“内部消息”群,显然也不靠谱……


“直接查他们股票账户的交易记录,然后跟着操作不就完事了!”



别笑,这不是异想天开,真有人这么做了(然后就栽了)。


昨日(7月1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涂欣、涂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二审刑事裁定书》,让一起21亿“老鼠仓”大案浮出水面。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注意到,这起“老鼠仓”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发生在为证券账户开户与结算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即中登公司,而非通常的证券、基金公司。


案件的主角是两兄弟,身为中登公司员工的哥哥利用职务之便查询私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账户的交易记录,跟踪王亚伟、孙建冬、陈锋等明星私募动向,告知其弟后跟随买入。最终涉案金额超过21亿元,二人非法获利347万余元,被罚没数百万元并入刑。


利用职务之便查看交易记录

兄弟俩趋同交易逾21亿元


据了解,原审被告人涂健,男,1965年7月4日出生,汉族,原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员工。涂欣,男,1976年8月28日出生,系涂健的弟弟。


涂健于1993年3月进入原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工作,2007年5月,轮岗至账户管理及客户服务部的代理机构(实时开户)稽核岗工作,2011年7月,调整至证券账户管理岗,2014年4月16日,因个人原因离职,与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合同。


涂健在业务部门的代理机构(实时开户)稽核岗和证券账户管理岗工作期间,因业务需要,都拥有账户资料及变更(敏感账户除外)、账户拥股及变更的查询权限。


▲普通用户在中登公司网站上只能查询自己的交易记录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了解到,账户查询权限划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账户查询;另一种是敏感账户查询。“我们部门账户查询管理组那几个人包括涂健在内都有普通账户查询权,敏感账户查询权只有柜台业务所在部门才有,并且公司只有一个人有查询权,而且查询人员需要定期轮换”,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某总监的证言说道。


上述总监还继续补充道:“我们部门之前一直没有敏感账户查询权,直到2014年3月账户管理部调整为投资者业务部的部门管理的柜台业务划分给我们部门之后,我们部门才有敏感账户查询权,敏感账户查询业务是在柜台业务组里面,其他组都接触不到这个业务的”。


虽然涂健平时工作都接触不到敏感账户,也没有敏感账户查询权限,但是上述总监指出,敏感账户查询主要是查询公募基金、证券公司的持股情况,普通账户查询是除了敏感账户之外的其他账户查询。


而涂健正是利用拥有证券账户查询权限,知悉了相关信托产品、金融机构资管产品的股票拥有及变动情况等未公开信息,为逃避监管、不被发现,他通过在报刊亭、小卖部等地方购买的不记名手机卡,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弟弟涂欣。



按照涂健的指令,涂欣以实际由涂健控制的“白某英”等证券账户进行操作,趋同买入金额人民币19.72亿元,盈利157.79万元。同时,涂欣也利用其控制的“宋某欣”等证券账户跟随交易。


上述九个账户与相关私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趋同交易股票237只,累计趋同买入金额人民币21.37亿元,趋同交易盈利347.54万元。


王亚伟等明星私募被“偷窥”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注意到,在判决书上,由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移送的涉案证券账户资料显示,自2011年6月3日以来,涂健开始有查询私募基金、券商资管计划账户的记录,共计查询上述两类账户400多个;自2011年6月至2014年3月,“白某英”等9个账户与59个私募基金及券商资管计划存在吻合情况,且主要集中在2013年及2014年1月至3月。其中查询:


“某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展博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227次,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某沣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85次,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某道3期”116次,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某道1期集合资金信托”108次,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某道2期集合资金信托”99次……


判决书还特别提到:“其中‘某沣’、‘某道’分别为华夏基金离职基金经理管理的私募基金。”


若你对明星私募略有了解,应该知道,2010年,从华夏基金离职后的孙建冬创立了鸿道投资;2012年,曾经的“公募一哥”王亚伟正式告别工作14年的华夏基金。


▲2012年5月7日,离职发布会上的王亚伟(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因此不难判断,上述账户对应的分别是华润深国投-展博1期,管理人展博投资陈锋;外贸信托-昀沣资管,管理人千合资本王亚伟;外贸信托-鸿道3期、山东信托-鸿道1期和山东信托-鸿道2号,管理人均为鸿道投资孙建冬。


▲涂健查过的主要私募、资管账户情况一览


如此看来,这些赫赫有名的私募基金便是涂健的主要跟踪目标,尤其是展博1期, 查询次数竟多达两百余次,而私募排排网发布的榜单显示,该只私募基金成立于2009年6月,截至2013年底,四年期股票策略对冲基金收益冠军正是该只私募基金。


弟弟上诉被驳回

二审维持原判


其实,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涂健、涂欣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一案,已于2018年1月2日作出(2017)粤03刑初920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涂欣不服,提出上诉。


1. 几个证券账户都是借给涂健使用,他们都没有自己操作过,而我只是接受涂健的指令帮他下单操作而已;


3. 他让我代其操作,他让我买卖什么股票,我也不会去关心具体的新信息来源,反正我从中也没有赚取什么好处,盈亏也跟我没关系


2.涂健没有告诉我买卖股票的信息来源情况,我也没问他。我原来以为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工作,后来才知道他在中登公司工作。


▲图文无关(来源:视觉中国)


上诉人涂欣上诉提出,其主动到深圳市公安局投案接受调查,到案后又如实供述了本案的主要犯罪事实,且积极接受处罚,应当认定其有自首情节并从宽处罚。原审法院对其量刑过重,存在罪责刑失衡的情况,要求二审法院改判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不过,这些申辩并未被二审法院采纳。法院认为,涂欣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判处刑罚,一审法院已认定涂欣为从犯,并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社会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等,依法对其在法定刑以下进行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该判罚并无不当。


2018年5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驳回涂欣上诉,对该案维持原判,即:


一、被告人涂健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被告人涂欣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三、违法所得人民币3475387.60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有网友评论称,买了21亿元股票的“老鼠仓”获利347万,“利润率”才万分之一点几,为啥跟着明星私募最真实的“荐股”都不太赚钱呢?


对于这个问题,你怎么看?

欢迎在留言中提出自己的见解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赵云 吴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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