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瓶梅》看:糊涂官判断糊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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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金瓶梅》看:糊涂官判断糊涂案
来源:厚黑大全
从《金瓶梅》看:糊涂官判断糊涂案
糊涂官判断糊涂案的故事一再重演。究其原因会发现:案子本身并不糊涂,官府则更是不糊涂。原来糊涂的只是局外人。
我们来看《金瓶梅》中已经发生的两起命案。
第一起,是潘金莲、王婆子、西门庆三人谋杀武大郎一案。
该案除上述三人之外,再没第四个人知道。仅有郓哥、何九两个人有过怀疑。
“民不告,官不究”。因为该案没有人去报案,所以官府也就没有立案。
在没人报案的情况下,“发生命案”和“没发生命案”是一回事,都是等于“没发生命案”的。因为官府不知道呀。那就没必要多事。
后来武松报案了。县太爷又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
其实,县太爷可以把相关的人员找来调查。只是这样做比较麻烦,估计还是难有结果。于是,县太爷就采用了“最简便”的方法。
县太爷采用简便方法的结果,导致武松行凶杀错了人。于是就产生了与此相关的第二起命案。
第二起,是武松行凶打死李外传一案。
武松打死了李外传之后,地方保甲将武松、酒店老板、唱歌的两个小姐都拴了,投县衙里来。武松也供认不讳,还说“那厮晦气”,又说自己只是误伤。
这一次,老太爷秉公执法了。因为现在“秉公执法”是最简便的方法了。如果徇私舞弊袒护武松,就会非常麻烦,甚至有可能搞掉自己的乌纱帽。
老太爷翻了脸:“武松!你这厮昨日诬告他人,我已再三宽你,如何不遵法度,今天又平白无故的打死人?”
武松争辩。老太爷恼了火,喝令左右加刑。两边三四个皂隶,把武松拖翻,雨点般打了二十。又拶了武松一拶,又敲了五十杖子,取长枷带了,收在监内。
老太爷李知县根据“推理”,为武松判罪:
1.东平府清河县,犯人武松,28岁,系阳谷县人氏。因有膂力,在本县做都头。
2.因兄长死后,嫂嫂潘氏不等守孝期满,就擅自嫁与西门庆。武松便怀恨在心,寻至狮子桥大酒店,欲与西门庆厮打。
3.酒楼上撞遇李外传。因酒醉,武松向受害人索讨以前借的90块钱,受害人不给,继而斗殴,相互不服,揪打踢撞,致使受害人李外传当场死亡。
4.判武松死刑。
这个“推理”表面上看还是可以自圆其说,尽管与真相相差太远。
老太爷为什么要这样推理呢?因为武松行凶打死了人是事实,不容辩驳,估计武松难于翻案。就是错,也错不了多远。同时,他又可以放心地收下西门庆送来的钱。
既不会出事,又有纯利润,操作处理上又非常简单。否则的话,老太爷采用其他的判法,都将是自找麻烦。
老太爷在县里判了之后,就报到上级地区去批。一般情况下都是会批的。因为上级地区同样也遵循“在不出事的前提下,怎样简单就怎样处理”的老套路。
但是,上级地区东平府的府尹陈文昭,乃是个极清廉的官,书上说他“平生正直,秉性贤明。常怀忠孝之心,每发仁慈之政。黎民称颂满街衢;父老赞歌喧市井。贤良方正号青天,正直清廉民父母。”
府尹陈文昭觉得这个案子有蹊跷,就细问了武松,武松都细说了。
府尹就把押送武松的司吏叫来,痛打了二十板:“你回去问问你们老太爷,他那个知县还想不想做的?”然后,一纸文书发到清河县,要提西门庆,潘金莲、王婆、郓哥、何九等一干人来,重新再审。
早有人把这件事报到清河县。西门庆知道了,慌了手脚。就派人到京城去央求他女儿的公爹陈宅帮忙找关系,陈宅就找他的亲家杨提督帮忙找关系,杨提督就找到了内阁蔡太师。
蔡太师写了一封信给东平府的府尹陈文昭,叫他算了,莫要伤了李知县的名节。
陈文昭是蔡太师的门生,又见杨提督乃是朝廷面前说得起话的官,怎么办呢?
本来是想“秉公执法”的,但现在不行了,一旦秉公执法,事态就会变的极其复杂。于是,这个极清廉的官,最终也只好选择了采用“最简便的方法”来处理。
处理结果是:大事化小,两边妥协,我不追究你们的事,你们也不究武松的事。“只把武松免死,问了个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充军。况武大已死,尸伤无存,事涉疑似,勿论。”
就这样模模糊糊地结了案。
在该案中,李知县、陈府尹、蔡太师这三级,无论贪官清官,都有意无意地遵循了下面这个简单的“潜规则”(很难跳出这个怪圈):
1.怎样处理对官府自己最有利,就怎样处理。
2.在自身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怎样简单就怎样处理。
顺着这个思路,许许多多的“糊涂官判断糊涂案”,就都可以得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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