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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给南京公安点个赞!诋毁英雄的大V要坐牢了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占豪 Author 谢谢赞赏占豪

来源:占豪(ID:zhanhao668)
原创: 谢谢赞赏占豪

2月20日,平安南京发布公告称:2月19日接群众举报,网民“辣笔小球”在新浪微博发布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贬损5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南京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于2月19日晚将发布违法言论的仇某某(男,38岁,南京人,网民“辣笔小球”)抓获······目前,南京警方已对仇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是的,“辣笔小球”被刑拘了,接下来等着他的就是严厉的惩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一般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也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也就意味着,“辣笔小球”仇某某将会被判刑五年以下。


其实,像“辣笔小球”这样的人,是真的既蠢又坏!坏就不说了,诋毁卫国戍边英雄的人都是坏人,没有一个好东西。那为什么说他蠢呢?因为根据201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这种言论是必然要负法律责任的。


英烈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七条规定,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仇某某是法律硕士,竟然公然触犯法律,这不是蠢是什么?当然,最近拜登上台后明显开始在舆论蛊惑方面增加了投资,各种阴阳怪气又多起来了,这也许是一部分。


那么,“辣笔小球”到底说了什么?我们不妨来看一下:




如此言论,当然应该严惩!这是罪有应得!活该!!!

在这里,我们必须得给南京公安点一个大大的赞,这个反应太及时了!太值得点赞了!这种事情到底是给社会起到正面教育作用还是负面推动作用,关键在职能部门能否及时处置和如何处置。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果处置不好,就是不良的示范,反之像南京警方这样处置,就能起到正面教育社会的效果!


英雄在前线流血,坚决不能让英雄流完血之后再流泪!这应该是全社会的共同价值观!军人在前线维护国家和我们的安全,我们有义务有责任挡在军人后背,杜绝任何人对他们中伤和打黑枪!!!


占豪多年前曾说过一句话:谁与人民军队为敌,谁就是占豪的敌人!人民军队用枪杆子保家卫国,占豪就用笔杆子来保卫人民军队!!!


其实,随着过去几年来的网络有效治理,在有法可依的背景下浑水摸鱼的空间越来越小了,老百姓真实的声音也就越来越多了,现在绝大多数老百姓也都是这样的态度,看看网上对“辣笔小球”的人人喊打我们即可窥斑见豹!


谁敢诋毁和抹黑为国家流血牺牲的英雄,国家不答应,人民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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