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法院案例连续四年入选!四川高院发布2021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
2021年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高新法院审理的成都龙商兴华科技有限公司与
2020年4月30日、5月7日、5月8日
看得见公司作为“阳光新视界”品牌权利人
三次向淘宝网投诉龙商兴华公司经营的淘宝店铺
阿米视力保护中心售假
并出具一份“鉴定报告”
以阿米视力保护中心销售的
“阳光新视界”护眼眼罩产品外观
及外包装盒与正品不同为由
认为阿米视力保护中心销售的产品是假货
淘宝网对看得见公司的前两次投诉
均回复“审核不通过”
第三次投诉审核通过后
淘宝网于2020年5月14日
认定看得见公司投诉成立
并作出了删除阿米视力保护中心
涉案产品链接、屏蔽店铺及全部商品等处罚
阿米视力保护中心2020年6月、7月的
访问数、成交金额相较于4月、5月
大幅下滑↓↓↓
2020年8月18日
淘宝网撤销前述处罚
龙商兴华公司认为看得见公司
恶意投诉构成不正当竞争
遂向高新法院提起诉讼
高新法院经审理认为龙商兴华公司与看得见公司具有同业竞争关系,看得见公司作为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及上游经销商,有能力在购买相应商品后通过正当程序鉴定商品真伪,但其却在明知龙商兴华公司销售的商品外观与其正品外观一致的情况下,另行变造正品图片,以不实“鉴定报告”进行投诉,主观恶意明显。
看得见公司清楚知晓其投诉成立将给龙商兴华公司的店铺造成严重后果,但其却在无相应证据证明其购买的商品系假冒的情况下,连续数次向淘宝平台投诉,最终导致龙商兴华公司的商品无法上架交易,直接剥夺了龙商兴华公司正当交易的机会,妨害了其正常经营活动,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判决看得见公司赔偿龙商兴华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00元。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电子商务经济规模迅速壮大。为保障经营环境合法性、有序性,淘宝等电商平台设置了线上投诉机制,鼓励权利人对假冒伪劣商品投诉举报,以维护公平健康的竞争秩序。
但投诉举报应有基本的事实依据并采取适当的方式,依法依规进行。如权利人恶意利用投诉机制,明知或应知其投诉依据不充分,仍然发起投诉,违反竞争原则,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则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受到法律制裁。
近年来,高新法院审结了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知识产权案件,涉及平等保护中外知识产权、打击网络游戏“私服”、严惩知识产权虚假诉讼、规范电商新业态有序经营等内容,连续四年入选省、市典型案例,受到《人民法院报》《中国知识产权报》等媒体广泛报道,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效应进一步凸显。
高新法院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科技创新和维护公平竞争的职能作用,助力构建稳定、公平、可及的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编辑:老崔校审:强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