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故宫博物院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
故宫博物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1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故宫博物院成立于1925年,是在明清皇宫及其收藏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大型综合性中国古代艺术博物馆。1961年被国务院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07年被评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2008年被国家文物局列为首批国家一级博物馆。
故宫博物院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包括:收藏展览宫廷文物,展示文化遗产;文物收藏与保护;文物展览;文物及相关研究;文物修复;古代建筑研究与维修;文物宣传;考古发掘;相关文物和旅游资源开发。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博士后须符合相应落户政策;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经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其中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应聘人员应具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能提供教育部认可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能够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本次招聘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任职年限累计时间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目前仍在站的博士后应聘人员,应在2021年12月底前符合出站条件并提交符合办理接收手续的相关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受过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和学位,岗位专业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和学位的对应专业。对于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院联系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3日。
报名方式:请点击https://zhaopin.dpm.org.cn/web/page/index/,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完成在线注册、报名等程序,所填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
资格审查:根据各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所填信息虚假或未按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院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我院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经研究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进行考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未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
(三)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等原因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考察和体检程序。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未达到60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我院统一组织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合格后,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执行。
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聘用资格,经研究决定是否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即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我院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
五、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为故宫博物院事业编制内职工,相关待遇按国家政策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有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四)招聘过程中因电话、短信等通讯不畅导致无法通知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形式;
(六)招聘全过程均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七)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防疫政策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八)本公告由故宫博物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500704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
邮编:100009
故宫博物院
2021年9月14日
详情请浏览:
http://www.rszkw.com/shengfen/gj/2021-09-14/687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