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速览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16名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4名留学归国人员公告
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4人公告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16名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是我国唯一专业从事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技术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中心主要任务是为我国民用核设施及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技术保障,主要包括: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管技术支持;民用核设施核安全监管政策与法规研究;民用核设施安全审评与监督技术支持;辐射环境安全审评与监督技术支持;核事故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响应与评价;核安全与辐射防护科学研究,相关技术咨询与信息服务。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提高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支持、技术保障水平,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4.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
5.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6.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
7.报考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列入报名范围。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条件
本次招聘人数16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名后由中心综合研判确定报名资格。点击查看岗位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开始至2022年9月20日结束。
2.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可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0日期间,登录生态环境部招聘网站(hrr.mee.gov.cn),注册并提交报名申请(请务必全面、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
3.中心将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可登录生态环境部人才招聘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四、考试安排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一)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既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某岗位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机会,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如考生在面试开始前24小时内放弃,可以不再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低于1:5比例的,按照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将以适当形式通知考生,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五、考察体检及公示聘用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3:7的权重计算,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进入考察和体检的考生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或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未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综合考虑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生态环境部人才招聘网站和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有关提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请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录资格。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咨询岗位资格条件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10-82205538。咨询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82205705。
上述招考工作时间及事项如有调整,以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网站(www.chinansc.cn)最新公告为准。
附件:社会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2022年9月9日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4名留学归国人员公告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生态环境部直属事业单位,是我国唯一专业从事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技术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中心主要任务是为我国民用核设施及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技术保障,主要包括: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监管技术支持;民用核设施核安全监管政策与法规研究;民用核设施安全审评与监督技术支持;辐射环境安全审评与监督技术支持;核事故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响应与评价;核安全与辐射防护科学研究,相关技术咨询与信息服务。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提高核与辐射安全技术支持、技术保障水平,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4.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
5.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6.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
7.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8.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且回国时间截止2022年11月30日不满2年;
9.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0.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列入报名范围。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条件
本次招聘人数4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名后由中心综合研判确定报名资格。点击查看岗位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开始至2022年9月20日结束。
2.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可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0日期间,登录生态环境部招聘网站(hrr.mee.gov.cn),注册并提交报名申请(请务必全面、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
3.中心将根据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登录生态环境部人才招聘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四、考试安排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一)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既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某岗位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机会,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如考生在面试开始前24小时内放弃,可以不再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低于1:5比例的,按照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将以适当形式通知考生,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五、考察体检及公示聘用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3:7的权重计算,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进入考察和体检的考生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或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未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综合考虑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生态环境部人才招聘网站和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相关材料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接受审批。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审批不通过的,终止该考生聘用程序。
六、有关提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请考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岗位资格条件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10-82205538。咨询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82205705。
上述招考工作时间及事项如有调整,以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网站(www.chinansc.cn)最新公告为准。
附件:留学生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2022年9月9日
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4人公告
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黄河流域局)是生态环境部派出机构,局属事业单位黄河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科研所)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科研所隶属黄河流域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流域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政策、法规、标准、技术规范以及相关规划、水功能区划、生态补偿方案的编制研究、咨询评估;研究和指导开展流域水功能区划及污染管控单元划分;流域纳污能力核定测算和编制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负责省(区)相关方案审查技术工作;开展流域河湖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修复、生态扩容、生态环境协控与监督、生态流量保障、环境应急处置等研究和技术方案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材料设备等研发、集成、转化和推广应用;科技合作交流培训;流域生态环境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等。办公地点在河南省郑州市。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四)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报到接收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境外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应不足2年。点击查看岗位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表1)。专业参考目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更新)》。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五、主要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0日期间,登录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生态环境部招聘系统网站(http://hrr.mee.gov.cn)或黄河流域局网站(http://huanghejg.mee.gov.cn)下载并填写《科研所事业单位2022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文件名命名方式:岗位编号-姓名-登记表,及《黄河流域局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表3),文件名命名方式:岗位编号-姓名-汇总表。将报名表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如果有)、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于2022年9月20日18时前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rsc@yreea.mee.gov.cn,压缩包名称和邮件主题均为:岗位编号+姓名。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二)资格初审
黄河流域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在生态环境部招聘系统网站(http://hrr.mee.gov.cn)和黄河流域局网站(http://huanghejg.mee.gov.cn)正式发布具备考试资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既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后,报考该岗位人员可调剂至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应于考试前一天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前往黄河流域局进行资格确认。
(三)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黄河流域局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面试(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现场或视频方式面试,具体面试形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后续公告)。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总分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考察有关安排将及时在黄河流域局网站(http://huanghejg.mee.gov.cn)公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形成岗位空缺,黄河流域局可视情况研究决定在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如遇递补情况将直接电话通知递补人选,不再另行公告。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按时在指定的统一体检地点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到被考察者所在学校或单位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如有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形成岗位空缺,黄河流域局可视情况研究决定在该岗位的面试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如遇递补情况将直接电话通知递补人选,不再另行公告。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黄河流域局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在上述相关报名网站平台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位、毕业院校、专业等基本情况。点击查看岗位表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名表和参加招聘过程中使用的信息必须一致。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未通过资格审查和未进入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期间的交通费、伙食费及住宿费等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四)招聘工作时间及有关事项如有调整,以生态环境部招聘系统网站和黄河流域局网站最新公告为准。
八、回避
在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担任主考官、考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者有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
九、联系方式
黄河流域局咨询电话:0371-66028385
邮箱:rsc@yreea.mee.gov.cn
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城北路东12号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
科研所15890626802
十、监督举报
黄河流域局监督电话:0371-66026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