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35名工作人员公告
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35名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介绍
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以下简称“国家灾研院”)是我国第一家国家级自然灾害综合性防治科研机构和应急管理科技创新、技术支撑平台,公益二类科研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自然灾害防治重大政策、基础理论、关键技术、重要装备研究,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等工作。
国家灾研院立足我国自然灾害综合减灾实战需求,结合国家灾研院发展和核心业务能力建设需要,以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能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要、能支撑保障应急管理主责主业的干部队伍为目标,打造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自然灾害防治科研平台,旨在引领我国重特大自然灾害防治科技发展方向,全面支撑国家构建新时代高效科学的重特大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科技体系,为全面提升我国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供科技支持。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二、招聘范围
2023年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含博士后出站)人员。
(一)应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军校毕业生、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北京生源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京外生源要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二)应聘人员为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需为2023年博士后出站人员。
(三)应聘人员为社会在职人员(不含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及以上职称。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40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所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国家灾研院2023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涉及24个岗位,计划招聘3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应届毕业生)》及《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社会在职及博士后出站人员)》。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廉洁自律意识;
(四)热爱应急管理事业,能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求以及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特点;
(五)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年龄和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须下载并将《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应聘材料电子版发至我院指定邮箱:hr@ninhm.ac.cn。请仔细阅读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如应聘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人员在我单位任职或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务必如实准确填写、主动报告。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瞒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学位学历证书或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毕业证明、最高学历学习期间成绩单、英语水平证书等,请将邮件主题及简历命名为:姓名+专业+学历+毕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如是北京生源(北京市常住户口)请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社会在职(含博士后出站)人员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学位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英语水平证书等,请将邮件主题及简历命名为:姓名+专业+学历+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社会在职或博士后),如是北京市常住户口请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二)资格审查根据发布岗位和条件要求,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对于社会在职人员(含博士后出站人员),除基本资格审查之外,将组织专家围绕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科研业绩成果、与岗位匹配度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能力水平资格审核。
(三)笔试和面试对应届毕业生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占综合成绩40%)和面试(占综合成绩6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社会在职人员(含博士后出站人员)不进行笔试,通过专业能力水平资格审核后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就是综合成绩。
对于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聘人员数量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将适当核减相关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根据其笔试成绩排序结果,由高到低按参加面试人选与拟聘人员数量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时,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准。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须分别达到60分(含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对于社会在职人员(含博士后出站人员),根据严格专业能力水平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须达到60分(含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或面试方式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选数量和拟聘人员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达不到2:1比例时,以实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为准。被列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自愿放弃体检和考察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五)公示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好中选优原则,综合分析研判、深入考察比选,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官网和国家灾研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我院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我院保留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四)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五)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必要时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将于考试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徐老师喻老师
联系电话:010-62842607、62919559
监督电话:010-62841500
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网站:http://www.ninhm.ac.cn/index.html
附件下载:附件1: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应届毕业生).xls
附件3: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社会在职及博士后出站人员).xlsx
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
2022年11月21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gj/2022-11-21/968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