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海关总署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4人!
招聘速览
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海关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36人公告
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科专业和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等有关规定,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决定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是海关总署直属的事业单位。学院的主要职责:一是面向全国海关系统开展思想政治培训、专业化能力培训和海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律研究;二是开展海关监管理论和技术研究;三是开展学术交流、国际交流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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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热爱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尚未结案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和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范围
海关监管技术研究处的教研C岗和教研D岗,仅限符合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报考。
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的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均可报考。
四、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涉及4个部门的7个岗位,计划招聘8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学院《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2年8月)。岗位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确认报名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7日(周五)24:00。
2.报名所需材料
(1)电子版公开招聘报名表(附本人电子版证件照片);
(2)本人二代身份证电子版照片(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专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电子版照片;
(4)英语成绩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等级证书电子版照片;
(5)本人2寸近期彩色白底证件照电子版;
(6)本人业绩成果材料的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参与的科研项目及取得的学术成果和科研奖励,学位论文,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等。
特别强调:①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电子版照片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信电子版照片;②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而报名人员就读院校专业设置只到一级学科但研究方向为符合要求的二级学科的,报名人员需提供由就读院校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书面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的电子版照片;③每张电子版照片的大小不得超过200KB;④国(境)外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供留学人员身份、经历和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将根据招聘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具体事宜可向学院电话咨询。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须将报名材料制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格式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学历层次-应聘岗位-专业”(例如“张三-男-19880301-硕士-教研B岗-法学”),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至学院公开招聘专用电子邮箱:ggygkzp@163.com(仅在公开招聘期间使用)。逾期报名者(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学院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凡发现应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考资格。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拟于2023年4月11日(周二)在学院门户网站(www.cacaqhd.cn)的“公开招聘”栏内进行公布。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对教育培训处的教研A岗,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学院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照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开考。
对其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开考前应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开考前在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栏公布。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开考前的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2.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拟定于2023年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通知为准。初审合格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院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现场确认。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时要求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各一份复印件,其中:身份证须复印正反面;纸质报名表须附照片并本人签字(不需提供复印件)。通过现场资格确认者,具备参加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招聘岗位考试形式、内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详见学院《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初定于2023年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正式通知为准。笔试为统一的综合能力测试(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文字表达能力测试),满分为200分,合格线为12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各笔试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照该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均进入面试环节;如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面试。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内公布。
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考试成绩。
2.面试
面试将在笔试结束后接续进行,初定2023年4月底前,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正式通知为准。各招聘岗位根据工作性质不同采取不同面试方式(每种方式均含互动答辩环节),详见学院《岗位信息表》。各岗位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后续环节;若某岗位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各岗位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考生进入后续体检环节。成绩并列第一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后续体检环节。各岗位面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内公布。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最终考试成绩。
(四)体检
体检在各岗位面试成绩公布后集中进行,初定4月底至5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正式通知为准。体检由学院组织,在秦皇岛市内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学院承担。体检合格者,由学院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考察
考察由学院组织,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采取到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与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实绩分析、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
(六)公示聘用
学院确定拟聘人选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人选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人员入职后在学院工作最低不得少于5年。
学院为招聘的博士提供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并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招聘人才提供临时性租房补助,具体办法按照学院相关制度执行。
六、人选递补原则
出现以下3种情况造成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履行后续工作程序:
1.考生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的。
七、纪律要求
学院对应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工作人员回避制度。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项将在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本公告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一)咨询联络方式
咨询电话:0335—8013041白老师,0335—8013008杨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学院传真:0335-8051780转人事政工处。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电子邮箱:ggygkzp@163.com
(二)监督举报电话
0335—8013730牛老师;0335—8013075裴老师。
(三)学院地址、网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89号;邮政编码:066004。
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www.cacaqhd.cn
附件下载: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中国海关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gj/2023-02-16/100068.html
上海海关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36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更好为海关教育、培训事业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纳贤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上海海关学院是海关总署唯一直属的全日制本科高等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53年的上海海关学校;198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上海海关专科学校;1996年4月,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上海海关学院,成为新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5月,学校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获批公共管理以及税务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办学层次实现跨越,同年海关管理专业成为世界海关组织PICARD标准认证专业。2019年,学校获批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1年,学校设立上海海关学院临港国际校区,同时获批国际商务、翻译硕士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顺利纳入上海市博士授予单位培育建设名单以及上海市博士后流动站建设筹备单位名单。
学校现设有海关与公共管理学院、海关与公共经济学院、工商管理与关务学院、海关法律系、海关外语系、公共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检验检疫技术交流部等八个院(系);设置了海关管理、海关检验检疫安全、海关稽查、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审计学、国际商务、税收学、经济统计学、法学、英语等11个本科专业和公共管理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翻译硕士4个专业学位点,分属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等学科门类。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立足海关、面向社会,培养符合海关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涉外型的高素质海关管理专业人才以及服务口岸物流和国际商务的外经贸专业人才,积极开展海关理论研究和国际交流。学校同时承担海关系统中、高级干部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等任务,并根据世界海关组织(WCO)的分工和亚太区域国家和地区的要求,逐步承担该区域海关人员培训任务,履行相应的国际义务。
学校设有海关与国家安全、海关风险管理、报关、海关税收、海关法等研究中心,紧密结合海关改革发展和双边、多边、区域海关国际合作中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科学研究。2009年,学校获准设立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上海发展战略研究所工作室。公开出版学术期刊《海关与经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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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专业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具备所需的专业背景及工作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三、应聘程序
岗位需求可通过登录上海海关学院门户网站—师资建设—“人才引进”栏目查询。
招聘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招聘计划发布后,应聘人员可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招聘邮箱,也可通过推荐递交简历。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文档名称请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发送到以下相关邮箱。其中,高层次人才简历发送人事处邮箱的同时发送院系邮箱;其他专任教师和辅导员简历仅需发送院系、部门邮箱。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考察范围。面试人员须按照1:3比例推荐,如未达到比例,则取消或按比例调减相应岗位数。
(三)面试
1.部门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直接进入部门面试考察环节。部门面试由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部门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达到合格线后,方可有资格被推荐至校级面试,部门根据岗位数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校级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2.学校面试
学校面试由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校级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达到合格线后,方可有资格被确定为校级面试合格人员。学校面试根据部门推荐情况原则上每两个月组织一次。
(四)体检和考察
学校按岗位数等额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考察人员要经原单位同意,学校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形式主要包括函调、查阅个人档案、与其原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等。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
面试、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心理测试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平台(http://www.mohrss.gov.cn/)及学校官网平台(https://www.shc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递补规定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或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条件由其他学校面试合格应聘人员递补。
四、待遇
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学校人才工作有关规定执行。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五、其他
本公告公开招聘简章中的“学科(专业)要求”参考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及名称代码,如所学专业类同但不在简章中的要求目录中,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本公告由上海海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一)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邮箱:jianchashi@126.com
(二)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上海海关学院人事处,邮编:201204
附件下载:
上海海关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简章(辅导员).xls
上海海关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简章(高层次人才).xls
上海海关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简章(其他专任教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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