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黑龙江]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校本部,2020年招聘教师、科研、辅导员等工作人员公告!
医护招聘温馨提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校本部,2020年招聘教师、科研、辅导员等工作人员,报名截止至2020年7月24日。请大家提前进行简历、笔试及面试准备哦~
一
招聘单位介绍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4年,经六十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具有较高教学、科研、医疗水平,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高等中医药院校。学校于2004年全国首批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结论,2007年全国首家通过教育部本科中医学专业认证单位,2008年被确定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2014年晋升为全国文明单位,2015年荣获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2016年获批成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2018年获批成为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高校”。
免费制作专属简历
微信填写简历信息,24h内获得个人专属简历(word+pdf)
回复【简历】
二
招聘需求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规定,结合我校发展建设目标及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单位简介详见http://www.hljucm.net/“学校概况”。二、招聘计划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遵守《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章程》;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2.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3.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条件,原则上要求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4.应聘人员第一学历要求:报考博士岗位人员的第一学历不作要求;硕士及以上岗位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联合办学(二批B及以下批次)、专升本、特长生等特殊类型生)。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5.应聘博士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以2020年1月1日为界);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6.应聘人员须具备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2020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无法按时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经所在学校开具证明,可适当延期;7.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程序(一)公布招聘计划(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9:00-2020年7月24日12:00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学术桥-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岗位页(https://zpjob.acabridge.cn/school/3126)进行报名,报名须先注册个人账号,再选择岗位投递简历,请务必以本人真实姓名注册账号,必须准确填写本人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以供确认核实。3.注意事项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1)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请考生仔细审核待选岗位。(2)考生上传近期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3)考生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三)查询审查结果2020年7月20日9:00-2020年7月24日16:00可随时关注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四)现场确认1.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学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人事处主页通知公告栏。2.应聘人员需准备材料:(1)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在读证明及成绩单原件;(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需所在学校提供证明原件)(4)《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本科毕业学校档案馆、招生或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6)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岗位和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原件;(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5.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岗位计划调整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hljucm.net/)进行公示。
关注微信平台:东北地区医护招聘
微信对话回复:DB071004
即可下载《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
(五)考试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学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含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含心理测试)后面试;对设定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岗位采取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1.笔试主要考查岗位相关知识、能力,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hljucm.net/)通知公告栏公示三个工作日。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实践技能操作等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博士研究生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与考核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具体人选请登录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查询。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hljucm.ne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享受待遇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451)82193031纪检电话:(0451)82193018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邮政编码:150040
八、本公告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来源: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网址:http://rsc.hljucm.net/info/1027/1184.htm
更多东北地区最新医院招聘信息
辽宁、吉林、黑龙江
请关注:东北地区医护招聘
点击下方“阅读全文”,查阅东北地区最新医院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