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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鞍山市传染病医院,2020年招聘病房医师、检验技师、电诊医师等9人公告!

医护招聘温馨提示:鞍山市传染病医院,2020年招聘病房医师、检验技师、电诊医师等9人,报名截止至2020年9月8日。请大家提前进行简历、笔试及面试准备哦~


 单位简介


更多详细介绍,可进入医院官网查阅


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始建于1953年,是鞍山市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二级专科传染病医院,是北京地坛医院、北京302医院、中国医科大学的医疗技术合作单位,也是盛京医院联盟医院。医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特色专科突出、技术力量雄厚、专业设备齐全、医学人才汇聚,担负着鞍山地区各类法定传染病收治任务和突发事件应对的鞍山市重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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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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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医院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鞍山市公立医院聘用合同制医生(护士)请示报告制度》和《鞍山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工作指导意见》(鞍卫发【2019】74号)文件精神,鞍山市传染病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的2020年应届及往届大专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卫生事业。(二)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和遗传性疾病。(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五)202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需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接收。(六)应聘者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26日至2020年8月26日期间出生)。(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能报考。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四、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2020年8月26日在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二)报名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9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00。3、报名地点:鞍山市传染病医院人事科(鞍山市公共卫生中心15号楼。具体地址:鞍山市千山区凤山路934号)。
(三)资格审查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2、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带二维码的学信网上打印的本科学历证明。3、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3张同版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如出现纠纷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申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6、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所需各科目考题均委托第三方负责。笔试当天公布成绩,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根据考生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按1:2的比例入围面试。成绩最后一位并列者同时入围。成绩查询: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微信公从号、鞍山市公共卫生中心15号一楼。
(五)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能透露姓名、毕业学校等有关个人身份问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进行汇总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六)体检与公示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需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应在一周内完成,递补仅限一次。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鞍山市传染病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试用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入试用期考核。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试用。    
(八)考核与聘用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签定劳动合同,聘为合同制人员,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聘用人员待遇工资水平与编制内工作人员同岗同酬,享受四险一金(养老、生育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
六、需要说明事项(一)应聘者自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电话、微信)畅通,因所留联系方式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二)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三)如遇突发重大事件,按医院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意见执行。(四)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时,可调整岗位招聘计划。确为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研究确定,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五)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者在报名和考试时均应佩戴口罩,并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健康通行码,配合体温检测。从境外和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来应聘者需提供近7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六)本次招聘解释权归属鞍山市传染病医院。 咨询电话:鞍山市传染病医院人事科 0412-7130246 鞍山市传染病医院20208月26






来源:鞍山传染病医院

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UBhXn_SFV7wZiqkquhFh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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