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山纪念中学高中招生简章
依据《中山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中教体〔2024〕13号)的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校2024年高一年级计划招收31个班,共1664位新生。
学校基本概况
学校名称
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
招生代码
2001001
学校类型
普通高中
办学性质
公办学校
学校等级
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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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由孙科秉承其父孙中山先生“谋建设培人才为富强根本”的遗愿而创办,现校名由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于1978年亲笔题写。1934年学校建成,面向全国招生。1953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广东省首批七所重点中学之一,1994年被确定为首批省一级学校,2006年、2007年均以全省最高分分别通过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初评和复评验收。2016年,在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之际,纪中正门牌坊图案入选国家邮政总局发行的《孙中山诞生一百五十周年》纪念邮票。2017年获评首批“全国文明校园”,2021年通过复查考核,继续保留该荣誉称号。2021年,成立中山纪念中学教育集团,开展集团化办学,切实扩大了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和受益面。
旧校区建筑群具有典型的民国建筑风格,斗拱飞檐,绿树成荫,静谧雅致,2013年3月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校园占地面积850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绿化面积占69%。新校区延续民国建筑风格,依山傍水,古雅清韵。现有122个教学班,其中高中93个班,初中29个班,在校学生6300余人,是一所全寄宿制的完全中学。
新时代,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顺应世界教育发展潮流,大力推进教育国际化,坚持文化育人,以“中山精神”为引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形成“中山精神+文化素养+国际视野”的育人格局,培养具有民族情怀、国际视野以及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和人才高地,办中国最好中学,创树全球基础教育典范,做基础教育先行者。
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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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审查通过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审定学校高中招生计划以及招生录取的有关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
3.全面管理招生工作,部署招生录取各项工作。
招生工作纪检小组
1.对本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纪律监督。
2.对招生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
招生工作宣传小组
1.做好学校高中阶段招生信息发布工作。
2.制作宣传册,开展线上咨询和线下宣传工作。
3.负责向初中学校宣讲本校的招生方案。
招生工作录取小组
1.做好考生录取资格的审定和网上录取工作。
2.制作派送录取通知书,做好学生注册工作。
3.做好未注册学生的网上注销工作。
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录取按照《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教体〔2024〕13号)文件执行。
学科类自主招生录取规则
按照《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同意部分普通高中开展学科类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24〕60号)、《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中山市普通高中学科类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22〕88号)和《中山纪念中学2024年“强基班”自主招生简章》执行。
艺术特长生录取规则
按照《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山市普通高中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24〕63号)、《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部分普通高中艺术生招生计划的通知》(中教体通〔2024〕58号)和《2024年中山纪念中学艺术生招生方案》执行。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
按照《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中山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队员选拔的通知》(中教体通〔2024〕41号)执行。
第一批、港澳台生及指标生录取规则
按照《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教体〔2024〕13号)执行。
收费和助学
收费标准与依据
1.收费标准:学杂费1200元/学期,住宿费500元/学期,体检费32元/学年。
2.收费依据:《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中发改费管函〔2019〕234号)。
助学措施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以减免学费、给予生活补助等方式予以资助。
附则
新生入学注册要求
1
网上注册
被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自行选择“注册报到”或“放弃录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的,一律视为放弃录取。
2
现场报到注册
请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考生个人档案、户口本以及学生身份证原件,注册时将对新生的户籍、身份证、随迁材料和纸质档案进行审核。
招生监督保障机制
招生简章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所有工作全程接受招生工作纪检小组监督。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60-85501242
招生监督电话:0760-85501869
本简章由中山纪念中学负责解释。本简章涉及政策与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文件不一致时,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文件为准。
一审丨龚 谨
二审丨周雨寰
三审丨梁世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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