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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又一区域 禁止人员聚集通告!牵扯到饭店,餐饮聚会等。互相告知

龙港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


葫龙疫防经发总指告(2021)1号


龙港区关于禁止人员聚集的通告


为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的通知》(辽疫防经发总指[2020]16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禁止人员聚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全区各餐饮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承办人)不得承办规模超过50人的婚庆、丧事、寿宴、年会等各类宴会。规模在50人以下的宴会,提前3日向龙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监管科(联系电话:3055245)报备,获批后方可举办。
二、承办人必须保持宴会场所经常性通风,按规定提前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宴会结束后,对产生的垃圾消杀后再进行处置
三、承办人必须做好对参加宴会人员的管控工作,认真落实体温检测、查验“疫情防控行程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等防控措施。严禁咳嗽、发热及非“绿码”人员参加宴会。发现异常人员要做好隔离管控,第一时间报告所在村或社区。
四、承办人必须按规定提醒宴会参加人员非就餐时佩戴口罩,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保证每桌就餐人数不超过额定座位数量的50%,提倡自助餐、使用公筷。
五、区内人员应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严禁参加违规举办的各类聚集性活动,养成“少聚集、一米线、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
六、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聚集性活动的监管,超标准举办活动的,当场责令停止举办,拒不停止举办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区纪委监委按照法定监察范围对全区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违规举办和参加聚集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八、本通告设定的防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龙港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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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贝莱

主编 | 大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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