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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发布公告!举报有奖,举报下列“校园餐”违法行为!

仓鸮知道 葫芦岛都市信息 2024年12月12日 17:55

根据中纪委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开展“校园餐”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鼓励社会公众和学校内部人员及相关知情人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控制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充分发挥社会共治作用, 现将“校园餐”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对于举报下列“校园餐”违法行为,经查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予以奖励。举报奖励的等级认定、实施等,由负责举报调查办理、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 <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的通知》(辽市监联〔2021〕18号)办理。

(一)“校园餐”经营主体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园餐”经营主体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四)“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五)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

二、举报途径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属地投诉举报电话或发送邮件,以及登录全国市场监管系统12315平台进行举报。

 

地区

属地举报电话

(工作时间内)

举报邮箱

兴城市

0429-5755001

he99jing@163.com

绥中县

0429-2319315(投诉举报中心)

0429-2319067(餐饮执法队)

szxxyspaq@163.com

建昌县

0429-7990010

jcxyspaq@163.com

连山区

0429-5030025

lsscjspg@163.com

龙港区

0429-3055246

hldlgqsab@163.com

南票区

0429-4927007

npqscj@163.com

经济开发区

0429-3717715

jjkfqscjgj@163.com

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

0429-2929728

451069270@qq.com

杨家杖子

经济开发区

0429-4402006

scjgfjy@163.com

 

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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