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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残疾人生活“有爱无碍”!“德法相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走进南岸

南岸残联 2024-03-07



7月12日,2023年重庆市残联“德法相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走进南岸,为110余名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康复机构负责人等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普法知识专项培训会。市残联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孙连尚参加会议并讲话。

活动现场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和基础。今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这是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专门性法律,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进一步健全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制度机制,充分体现国家和社会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关心关爱,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市残联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孙连尚参加会议并讲话


孙连尚在讲话中强调,全体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残疾人工作者及残疾人康复机构要不断提升残疾人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为残疾人生活、学习和工作提供便利化环境,为残疾人走出家门、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各区县(自治县)残联要积极开展“徳法相伴”普法教育进特教学校、进残疾人用工单位、进家庭等活动,主动为残疾人及其亲友普及法律常识,为残疾人及其亲友保障权益提供法律指引,引导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扎实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推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上,南岸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罗家玉介绍了区残疾人维权工作和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有关情况,并表示将继续以残疾人实际需求为导向,不断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维护好残疾人合法权益,切实提升残疾人幸福指数。

现场,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中心部门主任、高级工程师马慧旭,进行了“建设‘有情怀、有温度’的全龄友好无障碍公共空间环境”为题的普法知识宣讲。

普法知识宣讲现场


“残疾人不仅需要道路、电梯等设施无障碍,还需要信息无障碍、交流无障碍、出行无障碍、服务无障碍......”马慧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为依托,结合无障碍案例,对无障碍环境意义、无障碍环境建设体系保障、无障碍城市建设要求等内容进行讲解,呼吁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为残疾人创造“有爱无碍”的社会环境。

市残联权益保障部负责人,南岸区残联负责人及权益保障负责同志参加培训会。



资料来源: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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