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2023年度“优培计划” 招聘公告
北京教育考试院2023年度“优培计划” 招聘公告
北京教育考试院成立于1996年2月,隶属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要负责北京地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的非学历证书考试,承办中外合作教育考试。主要工作任务:考试命题、考试组织、招生录取、考试评价等。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根据北京市委组织部有关“优培计划”招聘工作安排和我院岗位设置情况,结合岗位需求,现就我院2023年“优培计划”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符合《北京市2023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中要求的人员条件。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综合比选考评
依据我院制定的综合评定标准,对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表”进行综合比选考评。考评结果于2022年11月22日在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发布,同时将以短信形式逐一通知到相关考生,请考生留意通知短信并保持联络畅通。
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及自我介绍;
2.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
3.曾发表的论文(主要作者,排名前三)。需注明刊物名称、论文题目、发表时间;
4.相关资格证书。需注明资格类型及等级、颁发机构、取得时间;
5.在校期间的奖惩情况。需注明奖惩类型及名称、颁发单位、获得时间;
6.在校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情况;
7.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参加社团等的相关经历,等等。
三、资格复审
11月24日-25日开展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考生需发送“个人信息表”中涉及内容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至邮箱:renshi2022@bjeea.cn。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或主动放弃的,可依据考评结果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人选。
四、面试
以综合比选考评为依据,从高到低排列,按照8: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8: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名单。面试拟于2022年12月中下旬开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将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将在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发布,同时将以短信形式逐一通知到相关考生,请考生留意通知短信并保持联络畅通。
五、考察、体检
根据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等额确定拟考察、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相关标准执行。确定体检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用由考试院承担。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六、公示
根据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有关要求
(一)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政策开展此次招聘工作。
(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按照《北京市2023年度“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体现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把真正有志于推动首都教育考试招生事业发展的人才选拔出来。
考生咨询电话:010-82837118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26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bj/2022-10-26/957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