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委研究室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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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委研究室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大兴区委研究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临时辅助用工人员1名(行政技能辅助岗)。
二、报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思想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北京市大兴区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敬业奉献、团队协作精神,具有一定人际交往、协调沟通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6.持有C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熟悉车辆驾驶,无重大交通事故;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星期一)至2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15号,区政府办公楼912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大兴区委研究室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变更页有内容的还需提供变更页);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附于报名表照片处;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7)无犯罪记录证明(关注微信小程序“北京警务”可线上办理)。
4.资格审核:现场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招录条件考生的报名材料现场退回。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安排
根据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情况确定具体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地点,并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按照本区临时辅助用工有关标准执行(税前约4500元/月)。
八、有关情况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此次招录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登录网站查阅有关信息。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010-61298685(座机)18611174335(手机)
附件:大兴区委研究室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报名表
详情请浏览:https://www.bjdx.gov.cn/bjsdxqrmzf/zwfw/tzgg/2013647/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