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香的香港身份,获得的途径竟然有这么多!免费送优才DIY申请攻略!免费评估哪种方式最适合你!
我们上篇文章为什么香港身份这么香?看完立刻行动!安排!分享了香港身份的好处,有不少粉丝都表示感兴趣,但是不太知道到底有什么渠道/方式可以获得香港身份!今天,我们就带大家梳理一遍,看看哪种方式最适合自己吧!
01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简称优才计划,是香港政府推出的一个设有配额的计划,目的是为了吸引全球优秀人才,尤其是高技术人才或优才来港,以此提升香港的竞争力。计划于2006年6月开始实施。
申请人如获得优才签证,在不影响其大陆身份的同时,可以多获得一个香港身份。除了申请人本人,其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也可以同时获得香港身份。
优才项目的优势:
基本资格:
年龄
申请人根据本计划提交申请时,年龄必须在 18 岁或以上。
财政要求
申请人必须证明能独力负担其本人及受养人(如果有)居港期间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赖公共援助。
良好品格
申请人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记录或不良入境记录。
语文能力
申请人须具备良好中文或英文的书写及口语能力(中文口语指普通话或粤语)。
基本学历
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学历,一般要求为具备由认可大学或高等教育院校颁授的大学学位。在特殊情况下,能附以证明文件的良好技术资历、可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经验及成就亦可获考虑。
申请人如未能提供令人信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上述所有基本资格,其申请将会即时被拒絶,不获继续处理。
两种计分方式:
1. 成就计分制
1)申请人曾获得杰出成就奖(例如奥运奖牌、诺贝尔奖、国家/国际奖项);或
2)申请人可以证明其工作得到同业肯定,或对其界别的发展有重大贡献(例如获业内颁发终生成就奖)。
2. 综合计分制(最低及格分数80,最高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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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分表
2)最新人才清单13类专业
02 香港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简称专才计划,具备香港特区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别技能、知识或经验内地中国居民,可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申请来港工作。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并无配额限制,亦不限行业。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申请对象是内地居民;如果是非中国内地居民,则根据一般就业政策,申请要求与条件和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相差无几。
专才项目优势
申请形式
申请资格
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来港就业的申请,如符合下列准则,可获考虑批准:
没有保安理由拒绝申请,而申请人亦没有任何已知的严重犯罪记录;
申请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有关范畴的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确实有该职位空缺;
申请人须已确实获得聘用,而从事的工作须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以及
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医疗和其他附带福利)须与当时本港专才的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申请材料
内地申请人需提供的文件:基本证件类、各类资格证书、过往工作背景证明、推荐信、内地社保记录等。
香港公司需配合提供的文件:商业登记证、审计报表、雇佣合同、公司业务简介、员工缴纳强积金证明、业务发展计划等。
续签问题
签证主要是跟公司走,限制较多。(如需操作续签以及永居,可联系小助手)
03 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
简称“高才通”,旨在吸引世界各地具备丰富工作经验及高学历的高端人才来港探索机遇。这些高端人才包括高收入人士和世界顶尖大学的毕业生。
高才通计划优势
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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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香港留学进修计划
简称留学计划,在香港修读全日制博士、硕士或插班当地本科大三课程(大专学历推荐),留学期间就可以办理香港居民身份证,毕业后可根据香港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政策申请香港工作签证,满7年即可申请香港永居。
留学进修优势
申请资格
主申请人年满18周岁
本科学士学位或大专具备多年管理工作经验
英语能力或英语成绩
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入境记录
(更多个案,请联系小助手评估)
05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简称“投资移民”,本计划的目的,是让那些把资金带来香港,但不会在港参与经营任何业务的人士(即资本投资者(投资者))来港居留。投资者可从不同的获许投资资产类别中选择自己的投资项目,而无须开办或合办业务。
香港投资移民计划是在2003年10月,于行政长官董建华任内推出,当时是基于时任政务司司长曾荫权的《人口政策专责小组报告书》中提出要吸纳高素质移民。但到了2015年1月,行政长官梁振英宣布暂停计划,此后一直没有重启。
2022年10月,现任特首李家超在施政报告中提出“抢企业,抢人才”策略。2023年2月,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政府财政预算案中宣布推出新版“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注意:新版的投资移民计划细则还没有正式官宣,大家耐心等候!)
投资移民的优势
有钞能力(1000万港币起步)即可获得香港居留权,且无需实质参与经营任何业务。
以下第6、7、8种方式,相较于上述5种方式,通用性较低,我们仅作简要介绍~
06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
旨在为有意根据科技人才入境计划前来/留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下称「香港特区」)就业的科技人才,概述有关的入境安排。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旨在透过快速处理安排,供合资格公司申请输入非本地科技人才到香港特区从事研发工作。合资格公司须先申请配额,获创新科技署发出配额的公司可相应地于为期24个月的配额有效期内为合资格人士申请工作签证/进入许可。有关科技人才入境计划的详情,请参阅创新科技署网站内的「申请指南–TechTAS 01 」及「申请指南–TechTAS 02 」。
申请资格
根据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提交来港就业的签证/进入许可申请如符合下列准则,可获考虑批准:
没有保安理由拒绝申请,而申请人亦没有任何已知的严重犯罪记录;
在递交申请时,聘用公司获创新科技署批出有效配额;
申请人获聘用公司聘请在香港特区工作的全职雇员;
申请人主要从事先进通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网络安全、数据分析、数码娱乐、金融科技、绿色科技、集成电路设计、物联网、材料科学、微电子、量子技术或机械人技术范畴的研发工作;
申请人持有具特别认受性的大学所颁授的科学、科技、工程或数学(下称「STEM」)学科学位,所颁授学位的大学须为以下任何一个世界大学排名榜最新公布与STEM相关的排行榜上首100间大学:
排名表 网页 Quacquarelli Symonds (QS)
世界大学排名榜www.topuniversities.com/qs-world-university-ranking 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上海交通大学) (又称「上海排名」) www.shanghairanking.com 伦敦时报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榜 www.timeshighereducation.com/world-university-rankings 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 www.usnews.com/education/best-global-universities/rankings 持有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无需工作经验,而持有学士学位者则须具备最少一年在相关科技范畴的工作经验。不符合上述的学历要求,但在特定范畴上具备良好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有关经验和成就的科技人才,仍可基于充分的理据按个别情况予以考虑。在此情况下,应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申请人的薪酬应不低于香港特区类似职位现时的市场薪酬水平;
申请人符合创新科技署发出的获发配额通知书上就相关职位列明的特定条件;以及
聘用公司和申请人的真正目的并无疑问。
一般而言,除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或入境权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来港就业,均须申领签证/进入许可。虽然入境事务处(下称「入境处」)会因应每宗申请的个别情况作出考虑,惟申请人必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例如:持有用以返回原居国或所属国的有效旅行证件;没有刑事记录,且其入境不会对香港特区构成保安或刑事问题;以及不可能成为香港的负担等),并符合上文详列的有关资格准则,方可获考虑发给签证/进入许可。入境处对这些资格准则或会不时作出修订而不作事先通知,希为留意。
07 企业家来港投资计划
本網頁旨在為有意根據一般就業政策前來/留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下稱「香港特區」)投資(即來港開辦或參與業務)的企業家,概述有關的入境安排。
這項入境安排並不適用於:
內地的中國居民;以及
阿富汗、古巴、老撾、朝鮮、尼泊爾及越南的國民。
申请资格
企業家來港投資的入境簽證/進入許可申請,如符合下列准則,可獲考慮批准:
a. | 沒有保安理由拒絕申請,而申請人亦沒有任何已知的嚴重犯罪記錄; | |
b. | 申請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有關範疇的學士學位,但在特殊情況下,具備良好的技術資格、經證明的專業能力及/或備有文件證明的有關經驗和成就,亦可予接受;以及 | |
c. | (i) | 申請人能夠對本港經濟作出重大貢獻,當中會考慮各項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業務計劃、營業額、財政資源、投資款額、在本地開設的職位數目,以及引進的新科技或技能等,詳情如下: |
(1) | 業務計劃 欲在港開辦或參與業務的申請人須提交兩年的業務計劃,陳述其業務性質、業務市場分析、市場定位、經營方向、銷售對象、產品營銷策略等,以顯示其業務適合並能夠在香港發展。申請人亦須提交收益表、現金流量表及資產負債表等的兩年預測,以展示其業務在營運、財務及發展上的可行性。 入境事務處(下稱「入境處」)會在有需要時,就申請人所提交的業務計劃,徵詢相關政府部門或專業機構的意見,以審視該業務能否配合香港整體的經濟發展。舉例而言,入境處會考慮申請人的業務是否屬於或能否配合香港具優勢的產業,如四大傳統支柱行業(即貿易及物流業、旅遊業、金融服務業及專業及工商業支援服務業)或經濟發展委員會正探討扶助的四個行業羣(即航運業、會展及旅遊業、製造、高新科技及文化創意產業以及專業服務業)等。 | |
(2) | 營業額 申請人如在海外經營相關業務或參與在香港的業務,須提交收益表及資產負債表,以顯示其過去一年的營業額及盈利。開辦業務的申請人則須提交上文所述收益表及資產負債表,包括其營業額的兩年預測,以展示其業務在營運及發展上的可行性。 入境處審理在港開辦業務的申請時,亦會考慮申請人是否擁有相關業務的投資或工作經驗。有需要時,入境處會徵詢相關政府部門或專業機構的意見,以評核申請人的業務是否適合並能夠在香港持續穩定增長,並為所屬行業注入新動力。 | |
(3) | 財政資源 申請人須提交近一年個人及有關公司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來源證明,和有關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如有),以展示申請人具備足夠財政資源在港開辦相關的業務,及支持其業務在港健康營運並持續發展。 | |
(4) | 投資款額 申請人須提交證明文件,以顯示申請人在香港投資的款額。入境處會考慮申請人在香港的投資款額是否能支持營運其業務。 | |
(5) | 在本地開設的職位數目 申請人須根據其業務性質及規模,定下組織架構,釐定所需職位及其數目,並列明申請人業務在香港為本地僱員創造的實質職位數目和級別(例如經理及行政人員、專業人員、文書支援人員等)。 | |
(6) | 引進新科技或技能(如適用) 申請人應說明可引進新的科技或技能,以及其如何為香港的高增值產業注入創新元素;申請人是否擁有註冊專利,以支持香港的知識型經濟長遠發展等。 | |
(ii) | 初創業務 申請人如欲在港開辦或參與初創業務,亦可提出申請。如其初創業務獲得政府支援計劃支持,而該等計劃有嚴格的審核機制和遴選過程;以及申請人是初創業務公司的經營者或合伙人,或有關項目的主要研究員,其申請可獲考慮批准。政府支援計劃的例子包括: | |
(1) | 投資推廣署StartmeupHK創業計劃; | |
(2) | 香港科技園公司各項培育計劃,包括網動科技創業培育計劃、生物科技創業培育計劃及科技創業培育計劃; | |
(3) | 數碼港培育計劃; | |
(4) | 創新科技署企業支援計劃;及 | |
(5) | 香港設計中心設計創業培育計劃。 |
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而居於海外的中國公民,如符合上述所載的准則及一般入境規定,並符合以下條件,可申請來港投資:
申請人已在海外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或
申請人在緊接申請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於一年(「海外」是指中國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下稱「香港特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以外的國家或地區),而且申請是從海外遞交。
一般而言,除擁有香港特區居留權或入境權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來港投資,均須申領入境簽證/進入許可。雖然入境事務處會因應每宗申請的個別情況作出考慮,惟申請人必須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例如:持有用以返回原居國或所屬國的有效旅行證件;沒有刑事記錄,且其入境不會對香港構成保安或刑事問題;以及不可能成為香港特區的負擔等),並符合上文詳列的有關資格准則,方可獲考慮發給簽證/進入許可。入境事務處對這些資格准則或會不時作出修訂而不作事先通知,希為留意。
08 依亲政策
有權申請與親屬定居香港的各類人士簡述如下:
A) 來自中國大陸的家庭成員
目前,獲發給「單程證」來港定居的中國大陸移民之配額是每天 150 名。按照大陸的規則和程序(不在香港政府和本港法庭管治之列),下列人士有資格申請單程證來港:
按照《基本法》第24(2)(3)條和《入境條例》附表1第2(c)段,擁有香港居留權的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子女 (* 註 )。
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配偶。
來港與親屬團聚的受供養子女(在大陸無人照顧)。
來港與親屬團聚的受供養年老人士(在大陸無人照顧)。
來港照顧受供養父母的人士。
來港承繼親屬財產的人士。
(* 註:一九九九年一月,終審法院在 陳錦雅對入境事務處處長一案中裁定,根據《基本法》第24(2)(3)條,有關兒童如在出生當時或之後,其父母(或其中一方)是香港永久性居民,該等兒童便獲得香港居留權。其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於同年就基本法有關條文作出釋法,澄清這些兒童的父母(或其中一方)在他們的子女出生時,必須經已是香港永久性居民,該等兒童才可以行使其香港居留權。)
欲於香港居住的中國大陸居民,必須首先向大陸當局取得「單程證」。當單程證持有人抵港時,他們通常(但並不一定)會獲香港入境事務處批准入境居留。請注意,上述類別 (i) 的人士所獲得的單程證必須附有「居留權證明書」(見下文)。
雖然有就配額等事項諮詢香港特區政府,但大陸當局仍是負責發出上述單程證的決策者(《基本法》第22(4)條)。大陸當局是採取當地制訂的計分制度,向香港居民的中國大陸親屬分配單程證。
如在中國大陸的受供養人(申請單程證人士)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子女,他們在進入香港行使其居留權之前,必須先取得香港入境事務處發出的「居留權證明書」。這證明書主要是用來核實,根據《基本法》第24(2)(3)條和《入境條例》附表1第2(c)段,上述人士是否獲得香港居留權。而這證明書必須在移居者進入香港前已附於其單程證上。關於如何申請「居留權證明書」的更多資料,請參閱入境事務處所發出的填表須知 (中英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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