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助理】2021年第十五期本科生法律助理项目来啦!
为充分利用行业优质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丰富的专业实践机会,提高本科生的法学实践与创新能力,我校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自2016年开始联合开展本科生法律助理项目。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本科生法律助理项目已经拓展至上海检察系统、长三角司法系统。现启动2021年本科生法律助理项目的报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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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项目根据合作单位的岗位需求,每年选派一批优秀的法学专业本科生赴上海法院系统、上海检察系统、长三角司法系统业务部门参加实习。学生在实习带教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办理案件、文书起草、司法调研及综合行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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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一)2018级、2019级四年制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生;
(二)绩点不低于3.3;
(三)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记录;
(四)法院报到前,须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两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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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待遇
(一)实习补助。学校根据市区、郊区、外地分三档提供交通补贴,具体补贴办法另行通知,学校统一为所有参加本项目的实习生购买人身意外险保险。
(二)住宿安排。学校为在市区实习的同学在长宁校区提供住宿。原则上郊区、外地单位免费提供住宿,个别不能提供住宿的,学校给予基本租房补贴。
(三)评奖评优。项目结束后,学校为顺利完成项目实习任务的学生颁发证书,并根据项目合作单位给出的鉴定意见,评选优秀本科生法律助理。
(四)学分折抵。顺利完成项目的同学可选择免做毕业实习或专业见习且成绩以优秀计,但需要按照专业见习或毕业实习课程要求完成相应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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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要求
(一)实习时间
2021年6月底至8月底(含夏季学期和暑假),每周实习五天。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应请假,确需请假的,须经带教老师、实习单位和学校教务处批准。
(二)岗前培训
入选项目的学生必须参加岗前培训,无故缺席的,取消入选资格。
(三)管理要求
1、入选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以小组为单位统一进点,统一撤点,连续实习。
2、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相关规定。
3、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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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选拔方式
初选
学生需通过“法律助理项目填报系统”( 在教务系统点击“教务管理”,法律助理项目系统在下拉菜单中)报名,报名完成后,系统会自动按照志愿优先(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达面试人数设定上限的会调入第二志愿,第二志愿的进入计算规则相同)、绩点优先、时间优先的顺序自动计算入围实习单位面试的学生名单。每个单位进入面试名单的人数与岗位需求人数的比例为1.5:1。系统仅开放2天,过期关闭,请大家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报。学校会积极与司法实务部门沟通联系,若有新增岗位名额不排除增加初选批次,也请大家关注有关通知。
初选报名时间:5月19上午9:00-5月22日上午9:00。
初选报名结束后,学校会根据面试安排进度及时发布面试安排,面试采取线上还是线下进行待定,请进入面试的同学及时关注有关通知,扫码入群,后续所有工作包括面试、岗前培训、进点、撤点等均将通过该群进行通知。
面试
学校将于5月下旬安排项目合作单位的专家对学生进行面试,确定最终入选第十五期本科生法律助理项目的学生名单。
本科生法律助理项目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57090313。
稿源|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编辑|吴瑜暄
责任编辑|谢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