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夏季学期】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活动安排通知来啦!

花椒编辑部 华政教务 2023-07-10

根据《关于印发<华东政法大学“夏季学期”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华政办〔2020〕261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审议通过的《华东政法大学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教育活动安排》,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起止日期

夏季学期的起止日期为2021年7月5日至8月1日,期间节假日正常休息,具体以学院及有关部门安排为准。

教学安排

夏季学期学校共安排了47项各具学科专业特色的教学活动,其中学校层面的5项,学院层面的42项。教学活动分四大类,分别是“计划内实践课程”(如社会调查与公益劳动、专业见习、毕业实习等)、“拓展类实践项目”(如本科生法律助理项目等)、“提升类专题课程”(如大师课、引智课、荣誉学士学位课程等)、“创新创业类项目”详见附件《华东政法大学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教育活动安排》。学生可根据个人志趣或时间安排自由选择是否参加夏季学期课程或项目。未申报夏季学期课程或项目的学生,学校不强制要求留校。

(附件:《华东政法大学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教育活动安排》)

学分计算与折抵

学生在夏季学期修读“计划内实践课程”、“提升类专题课程”中与教学计划中已修课程不重复并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通过考试考核的,可以取得相应课程学分。“拓展类实践项目”,原则上学生全程参加并取得有关证明的,可视为完成了相应的社会实践类课程,成绩以“优秀”计。具体应根据有关社会实践课程的要求和项目周数由学生选择折抵社会调查与公益劳动、专业见习或毕业实习,并按照社会实践课程的要求完成调查报告、鉴定表、毕业实习手册、实习论文等任务。但是,“拓展类实践项目”与社会实践课程要求不匹配的不予折抵。参加“创新创业项目”的,按照创新创业及有关实践课程学分的折抵办法执行。

稿源|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编辑|吴瑜暄

责任编辑|谢婷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