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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创申报】202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立项申报开始!

花椒编辑部 华政教务 2023-07-10

学校根据每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根据新制定的《华东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华政办[2020]156号)(见附件1),本次立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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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和原则

(一)申报的项目类别为创新训练类项目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强调科研活动和创新性实验的实施过程,注重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方面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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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一)应用性、创新性研究项目;

(二)发明、创作、设计等项目;

(三)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

(四)社会调研项目;

(五)准备参加省部级有关竞赛的前期研究项目;

(六)实验项目、创新实践项目和其他有价值的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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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者必须是具有华东政法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负责(参与)项目的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主动学习的积极性高;

2.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者创业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的基本素质和潜能;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4.有不良品行记录、学习成绩未能达到基本要求者不建议申报

(二)申请者依据自己的特长和兴趣,自主提出项目申请。

1.申请者可以个人申报,也可以组成团队合作申报。为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学校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院系联合申报,每个团队最高人数上限为5人,成员之间要有明确合理的分工。

2.申请人或参与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交叉申报不同类别。

(三)已经获得过校级以上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的同学(含负责人和参与人),不能再以相同或相似的题目重复申报。

(四)校级大学生创新活动训练计划项目项目完成时限为3个月,且申请者(含负责人和参与人)必须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的结项工作。

(五)项目负责人自行联系指导教师或由学院推荐,指导教师应为专业教师,有较强的指导学生进行创新活动的能力,每位教师最多指导3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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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立项步骤

1.由项目负责人登陆华东政法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大创项目”平台填写相应信息(填报方法见附件3),并在附件处上传附件2的电子版(如有相关附件材料请务必以一个文件形式打包上传)。网上填报和资料上传截止时间为6月13日24时。本次申报同学须请指导教师在附件2的“指导教师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名(电子版即可),没有指导教师推荐意见的一律不予立项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评审。本次立项项目为校级项目,项目完成时限为3个月,10月学校将组织项目结项验收,届时请同学做好准备。学校将根据专家意见及项目进展、结项等情况,择优推荐参加2022年国家级、市级项目评选。

3.审批立项后,学校将划拨项目资助经费,资助经费预算为每个项目2000元,按照规定,校级项目立项后先行下拨项目经费的60%,验收结项后再下拨40%。如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申请撤销的,已发放的经费将予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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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项目填报时共三个类别: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在网上申请时,务必填报且只能填报其中一种类别,创新训练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管理,本次通知的网上填报请选择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由学生处负责管理,具体申请立项事宜由学生处老师另行拟定通知。

2.立项后,学校将开展项目交流会、中期检查等,届时请关注相关通知。

3.如发现有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永久取消其参加该项目的资格。

4.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立项每年仅有一次,且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的折抵(校级以上项目结项后,大学生创新创业类课程可直接申请免修,且绩点为4.0)、推免生的加分(校级项目如能升级为上海市级或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均有不同程度的加分)等均有帮助,希望各位同学把握机会,在积极踊跃申报的同时确保申报项目质量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57090313。

(附件1:《华东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华政办[2020]156号))

(附件2:2021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请书)

(附件3:学生立项申请网上操作指南)

稿源︱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编辑︱党宇晴

责任编辑︱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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