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通知】注意!大量暑期实践项目来袭~(附毕业实习相关说明)
为推进我校高水平本科教育工作的开展,培养和锻炼学生实践学习能力,我校暑期推出一系列实践项目,包括各类学科夏令营、合作单位法律助理等。期待各位同学的加入!(文末还有毕业实习相关事项噢,不要错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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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暑期夏令营报名通知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暑期夏令营”是我校依托上海市律师协会成立的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重要建设载体和内容之一。为推进我校高水平本科教育工作开展,今年学校继续举办“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暑期夏令营”活动,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全面、集中、丰富、高水平的法学实践学习与交流机会,拓宽学生视野,提高在校大学生对于法学实践的认知水平和能力,同时为法律实务部门提前选拔优秀实习生提供一个窗口,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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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对象
2018、2019级全日制法科专业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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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名额
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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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参观走访有关法院、检察院、高端律所、公安局、监狱等法律实务部门,听取有关专题讲座,并与资深法律实务界人士交流对话等。活动为期一周,期末考试结束后即刻开营。一旦入选,学生必须全程与,不得请假或中途退出,否则将记录在案,不得再参加学校举办的类似活动。活动过程中学生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活动结束后,由学校教务处和上海市律师协会共同为表现优秀的同学颁发结营证书。学生不得同时报名申请多个夏令营,只能择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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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法
1、请拟报名的同学扫描下方二维码入群,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6月9日,后续有关通知和安排均通过此群进行。
若“2021卓越法律人才夏令营”群失效,请添加此个人微信,备注“专业+姓名+夏令营”
2、填写报名表并在群中提交。
(“2021卓越法律人才夏令营”报名表)
3、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570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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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法律助理项目第一批次录取结果暨开展第二批次申请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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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次录取名单(详见附件)
特别说明:由于安徽高院面试结束后退出了项目,故将第二批次的岗位提前向这部分同学开放申报并录取,剩余岗位为第二批次即将提供的岗位。
(附件:华东政法大学2021年第十五期本科生法律助理项目第一批次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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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次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
学生需通过“法律助理项目填报系统”( 在教务系统点击“教务管理”,法律助理项目系统在下拉菜单中)报名,报名完成后,系统会根据志愿优先(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达面试人数设定上限的会调入第二志愿,第二志愿的进入计算规则相同)、绩点优先、时间优先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自动生成申请实习单位的学生名单,不再面试,该名单即为最终录取名单。系统开放1天,过期关闭。
2、报名时间:
6月8上午9:00-6月8日上午24:00。
3、结果查询:
6月9日即可通过本系统查询是否被录取,志愿后边显示“大拇指和礼花”的标志即为录取(示例如下)
4、加群:
务必于6月9日入群,加ysr190919,由群主拉入群中。
本科生法律助理项目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570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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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司法会计夏令营招生通知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本科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培养既懂会计、又能结合司法的复合型财会人才,教务处和商学院联合将在2021年夏季开展华东政法大学司法会计夏令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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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该项目主要招收我校品学兼优、对司法会计知识及执业有强烈兴趣的2018级、2019级、2020级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活动拟招收30人。由学校邀请校内外专家授课,以及安排其他集体活动,线下举办,拟定7月初开始,约2周。以上所有项目相关费用由学校统一承担,完成“司法会计夏令营”的营员,将获得我校颁发的证书。本项目可折抵我校“学科竞赛、创新项目等”或“专业见习”学分,或者部分“毕业实习”学分,具体以教务处相关工作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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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项目于暑期进行,申请人应综合考虑自身时间安排、身体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再做申报决定。一经录取,不得退出。请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申请表(扫描二维码1获取)电子版于6月20日前发至邮箱shangyuanbaoming@163.com(附件命名为“2021年司法会计夏令营报名表-姓名”格式);并扫描二维码2填写报名信息汇总表。录取名单确定后,我们会在“华政商学院”公众号发布,并通过邮件通知学生。
联系电话:57090130,联系人:陶老师,办公室:松江校区集英楼B110。
(司法会计报名表)
暑假要在实践中充实自己,毕业实习的相关事项也要仔细阅读。先别急着走,来了解一下2018级毕业实习工作相关事项吧~
2018级毕业实习工作实施方案
壹:毕业实习工作的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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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时间
实习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时间段内完成。
在该时段内,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任意连续的一个时间段完成与学分对应的实习时间,实习时段应与校内其他课程错开(不得以实习为由缺席上课或以上课为由缺席实习;有补考、缓考的同学请自行关注学校统一安排)。
外语学院毕业实习为8学分,实习时间为10周;
人文学院新闻学专业毕业实习为12学分,实习时间为18周;
其他学院及专业毕业实习均为10学分,实习时间为14周。
各学院2018级年级负责人和实习工作联系人名单见附件1。
(附件1:各学院2018级学生年级负责人和实习工作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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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实习的形式
考虑到今年的疫情仍然存在,可能会对毕业实习产生影响,2018级的毕业实习形式主要有三种:
1.线下实习。
(1)学生既可以自行联系落实实习单位(学校协助出具《华东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介绍信》,也可报名参加学校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小组的形式统一进点实习(统一领取《华东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报到证》)。
(2)学校鼓励学生进校外实习基地实习,对进校外实习基地的同学,其毕业实习成绩学院评分时可优先考虑认定为优。
(附件2:各学院和学校可供2018级学生毕业实习的校外实践基地名单)
(附件3:《2018级校外实习基地报名表》)
(3)已经参加过教务处暑期本科生法律助理项目的2018级同学,无需再参加本次毕业实习,其毕业实习成绩学院可直接认定为优,但仍需要提交和参加毕业实习同学相同的材料,即毕业实习手册、毕业实习论文(调研报告)等。
2.在线实习。
学生可与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协商,参与实习单位组织的线上工作,在线完成与毕业实习相同周数及所在专业要求的学分。
3.学分折抵。
修读线上实务讲座、修读实践类课程,参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科竞赛项目等折抵毕业实习学分。
(1)按照周数折抵毕业实习的情况:
①累计用大学期间参加的各种专业或社会实践折抵的(含校级以上各类活动志愿服务),按照实践周数累计折抵;
②修读校内以实践实务为主题的课程,1学分的课程折抵2周毕业实习(外语学院毕业实习10周、传播学院的新闻学专业18周、其他学院及专业14周),以此类推;
③修读校外各类平台以实践实务为主题的课程或讲座的,8课时折抵1周毕业实习,以此类推。
(2)视为完成毕业实习的情况:
①省部级以上竞赛或课题结项。作为主要参与成员完成1项即视为完成毕业实习;
②在声誉良好的期刊、知名媒体上发表论文或观点。发表1篇即视为完成毕业实习;
③取得专业技能证书。取得1个重要专业技能证书视为较好完成毕业实习。重要专业技能证书指学科方面对于本科生而言含金量相对较高的证书(包括跨学科取得的),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等,具体由学院确定。取得2个普通专业技能证书(包括跨学科取得的)视为完成了毕业实习,普通专业技能证书指重要专业技能证书之外且不与学位证书挂钩的证书。评定成绩时,原则上用重要专业技能证书折抵的实习成绩应高于用普通专业技能证书折抵的实习成绩;
④参加法律助理项目等活动并取得相应证书;
⑤创办公司企业且公司企业经营状态正常;
⑥取得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利等证书;
⑦参加勤工助学满一年且表现良好及以上;
⑧其他视为完成毕业实习的情况。
通过折抵方式取得相应实践课程学分的证明材料,只能用于折抵一门实践课程成绩,不可再重复折抵其他实践课程成绩。各学院根据上述范围具体开展认定工作,原则上凡是符合界定范围之一的,均认定学生完成了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成绩由各学院根据学生毕业实习的周数和提交的材料综合考量确定。
无论以哪种形式完成毕业实习学分,均需填写《华东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手册》中页的“毕业实习鉴定表”。自行联系毕业实习单位线下实习和在线实习的,正常填写实习手册中其他相关内容;学分折抵的,毕业实习鉴定表应如实填写折抵的具体事由,学院盖章确认,毕业实习手册其他部分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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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实习费用安排
学生实习费用:所有2018级毕业实习生给予每人200元的实习补贴;赴外地实习的同学再补贴交通费为每人80元。(以上经费财务处已经下拨至各学院,学生所在学院统一发放。)
贰:毕业实习工作时间节点
(一)2021年5月下旬
各学院上报2018级毕业实习年级负责人,教务处统一发布2018级毕业实习工作方案。
(二)2021年6月上旬
全面启动2018级毕业实习工作,各学院通知布署《华东政法大学2018级毕业实习工作实施方案》。
(三)2021年6月7日-6月11日
请各学院到教学实践科领取纸质版《华东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手册》(附件4)及《华东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介绍信》(附件5)。
(附件4:华东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手册)
(附件5:华东政法大学毕业实习介绍信)
(四)2021年6月30日前
各学院召开毕业实习动员大会。
(五)2021年7月—2022年3月
教务处、各学院安排毕业实习巡视。
(六)2022年4月
各学院年级负责人汇总2018级毕业实习信息。
(七)2022年4月底
2018级毕业实习成绩全部发布完毕。
(八)2022年5月
教务处表彰2018级优秀毕业实习生。
稿源 | 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编辑 | 沈悦阳、党宇晴
责任编辑 | 谢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