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项通知】2022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通知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华政办[2022]5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2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类项目结项工作(创业类项目结项由学生处另行通知)。因学校疫情防控的需要,本次结项工作采取校外专家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为保证结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本次结项要求,认真做好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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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项验收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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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立项的所有校级125个创新训练类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请项目负责人大创平台上核对成员信息,如有误请及时告知,便于后期制作结项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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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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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提交的结项材料:
《华东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见附件2)、研究成果及成果发表资料等。对于有研究成果,如论文、专利、实物作品、研究报告等或有用稿通知的项目,请将电子版《华东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及本项目研究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一并压缩上传(已确定发表但尚未发表的论文,需上传用稿通知;已经发表的论文,需上传样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所在页面电子版)。
2.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本次结项采取专家网上书面评审的方式进行,不再设免答辩程序,所有材料均需经过校外专家网上书面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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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项材料上传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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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4日24时,过时将视为自动放弃结项,项目视为不通过,并按照规定收回已发放的项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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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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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项报告只需提交电子版,电子版网上资料的上传方法详见附件3。(再次提醒:由于网上平台的电子版附件每个项目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因此请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报告和所有佐证材料一并压缩成一个文件上传。)
2.《华东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中指导教师意见一栏,请指导教师在电子版上填写结项指导意见,否则不予接收。
3.所有项目的研究成果及引用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将使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项目成果进行抽检,一旦发现剽窃或弄虚作假现象,学校将追回资助的前期研究经费,取消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与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程序坚决严肃查处。
附件1:2022年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2:《华东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
附件3: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网上资料上传指南
稿源︱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编辑︱熊玉洁
责任编辑︱颜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