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药神?
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着绞首的危险。
——马克思
上篇调侃了阿拉丁,这回说“药神”。
其实不是药神,是药魔。
因为这两天被一波《医保砍价从5.62元到4.36元》的新闻秀了一脸,同时还有某医界大拿的“神仙举报”《耿XX学术造假》,这两件事情看起来互相独立,没有关联,但仔细阅读后竟然都能闻到一丝“医药行业不可言传”的霉味。
首先,医保砍价,确实有利于民,值得鼓掌。
从谈判结果看,150个药品,共谈成97个,全部纳入目录乙类药品范围。
119个新增药品中有70个谈判成功,价格平均降幅为60.7%;三种丙肝治疗用药降幅平均在85%以上;肿瘤、糖尿病等治疗用药的降幅平均在65%左右。
31个续约药品中有27个成功,价格平均降幅为26.4%。
高兴之余,想了下竟然能砍掉这么多?是不是原本的定价有点问题???毕竟我们不是第一天泱泱大国的,之前花出去的钱算怎么回事?
我们知道新医改早在10年前就开始每年投入大笔纳税人的钱,为了降低患者的看病成本。而现实生活中,每一个普通人却都面临着“看病难、看病贵”的苦恼。
这让人不免有些疑惑,我查了下卫健委(卫生部)每年的《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把费用数据建表如下:
十年间,次均门诊费用金额从2009年的154元,到2018年的274.1元,上涨了77.98%;人均住院费用从2009年的5775.5元,到2018年的9291.9元,上涨了60.88%。
对比下2009年至2018年的CPI数据:
通过对比,可直观的发现看病的绝对费用,相对于CPI,增幅快了不只一点点。
究其原因,这次的医保砍价给我们提供了“镜子里的真相”。
外资药企为何能接受如此幅度的降价呢?毕竟他们一款药的研发成本已然不低:
官方面上说的是以量换价的效果(就是薄利多销),因为我国人口基数大,举了四款药品的例子:
2019年5月,中金公司根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提供的PDB药物综合数据库数据,统计了美罗华、赫赛汀、安维汀和诺和力四个明星单品的销售情况,它们都是在2017年度纳入医保价格谈判体系的。数据显示,虽然四种药物进医保后降价幅度分别为29%、65%、62%和43%,但是因为销量的增长,四个品种2018年实际销售金额同比增幅分别为13%、48%、74%和120%。
拿美罗华简单算了下,销量确实提升了超过50%。
假设这些外企突然意识到了我们是泱泱大国的事实,有强大的消费市场,但也肯定不会亏本做买卖(亏本,我指的是低于其正常经营利润+研发成本回收)。
一般清仓大甩卖的东西,要么因为换季(或质保期临近),另外就是告诉消费者本身利润有多高(比如打对折那种)。
所以关键的关键,现在政府带头采购,在不让外资药企亏本的前提下,互相共赢,就要对原有的交易结构进行动刀,比如流通环节中的营销费用。
什么是营销费用?
恒大研究院之前出过一个报告,关于医药销售链条:
在一粒药片出厂到最终医生开处方的这个过程中,要进行至少三次利益分配。
利益分配的次数越多,加在药品价格上的成本就越高。
广西花红药业的董事长兼人大代表韦飞燕曾经直言不讳的说过:
触目惊心。
按她的说法:药片出厂价很便宜,但是中间流通环节(渠道公司、销售、医生、官方人员)和医院层层加价,每一层都要吃肉,导致最后个人消费、社保消费的压力陡增。
其实各种财经媒体在报道A股医药公司财务情况的时候,都已经很隐晦的提到了销售费用这个“不齿”的问题。
这个已经变成“阳谋”的行业通病,不分内资外资都是一样。
随便在搜索里,打入一个跨国药企的名字,可以看到一大串负面信息:
葛兰素史克因在华行贿被罚 30 亿人民币
辉瑞因为不当营销被罚 23 亿美元
诺华为在华行贿案支付 2500 万美元罚款(在中国行贿,被美国发现,罚的款)
美国对武田制药以及礼来制药开出了90亿美元的天价罚单
涉嫌贿赂官员,操纵价格,诺华公司在希腊被政府索赔数十亿欧元
通过这些数据和新闻,进一步佐证了真正抬高终端患者使用成本的,并不是药厂,或者说,药厂只拿到了它合理的利润范围。
真正的凶手是:制度和欲望。
媒体以前对灰色成本的“纪实报道”:
(常德案)
(漳州案)
仅公开报道:2012年,四川药采窝案,该省卫生厅、成都市卫生局和医管局等要职官员群体落马;2013年,湖南药采窝案,一次性查处职务犯罪20件26人,涉及相关职能单位部门11个;2014年,广东省卫计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处长伍新民因利用基药目录增补受贿落马;2017年,原湖南省卫计委副主任方亦兵因在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等方面问题被双开……
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有一个社保直销直采的途径,避免医院和药企反复“沟通”定价,对于药企和国家都是好事,不让第三方们赚差价:
(这是2005年官方统计的数据,还只是药品。不算耗材、设备等其他运营地下成本)
这些灰色的收入,长年累月,最终进入了一条利益链的腰包。患者却承受着每年都在为此买单。
(当年GSK案发,已经兜出了灰色部分占到了药价的20%-30%)
在谈到回购问题的时候,很多人都习惯了为“医生”们开脱,红包也变成了越来越理所当然的现象。
在回扣的刺激下,医生大处方、滥用药,造成抗菌药、激素、辅助用药以及中药注射液滥用情况普遍,让中国成为世界第一输液大国,有公开数据显示,我国大输液市场容量在120亿瓶(袋)以上,相当于13亿人口每人输了9瓶液,远高于国际上人均2.5~3.3瓶的水平。作为溶媒的大输液泛滥成灾折射了激素、抗生素、神药(治不了病也打不死人,包括中药注射剂、辅助用药)等回扣药品的滥用极为严重。
这一切,貌似正在改变。
2017年,两票制诞生,2018年,带量采购出现:
“两票制”,从企业端突破。
以前药品生产出来要经过省级、市级等多个代理机构,会开七八次发票,“两票制”改革后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再开一次发票。
发票流简化为:厂家——流通企业——医院,资金流变为:医院——流通企业——厂家。
“带量采购”,从医院端突破。
此前,药企生产出药品后,需要向各地招标机构投标,报出药品价格。中标后,医院订购多少数量的药品,还要看销售队伍如何做工作。“带量采购”政策出台后,11个试点城市所有医院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70%会直接分配给中标企业。
这样一来,抓住药企和医院两端,药品在流通环节的层层暗箱操作与灰色收入就被放到台面上了,更加容易监管。
上半年,媒体曾发过一篇文章:
赤裸裸的对比,这就是带量采购的威力。
话说都已经这么报道了,在上海17块的同时,难道不应该查一下310-17块剩下的钱去了那里吗?
它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减少流通环节、挤掉销售费用等水分。避免了药企与医院的二次议价,等同于打破了旧有的灰色利益链条。
希望能尽快推广到全国所有的医院。
(这篇先不说这两年常用药的价格普涨及短缺,药店的门道)
到这里,慢慢看到了这条新闻的分量,对于大家的钱袋子。
但疑问又来了:
1、 如果“以药养医”模式被“两票制”和“带量采购”终结,那么医院如何维持运营,医生如何面对大幅下滑的收入?
2、 在医药行业,难道不能以供求来解决价格问题吗?如果现在将价格压下来了,如何保证急需药品的供应稳定和质量?
以此来看,我觉得供应不垄断(制度层面)、研发花功夫(厂商层面),才是健康的医药体系长远之计。
然而研发的现状:不搞研发、学术还造假。
Wind数据显示,医疗保健行业290家医疗保健类上市公司中,2017年销售费用高达1772亿元,同期的研发费用只有319亿元。2018年,284家医药企业销售费用总额超过2400亿元,其中有34家药企的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50%。
以头部企业为例,2019年上半年,上海医药销售费用达到64亿、研发费用仅5.6亿元,不到销售投入的十分之一。
综上,虽然我们有了一个好的开头,但离目标还差得远。这灰色链条后面的“大老虎”仍然无人敢动,只要他们在,普通人就还需要更长的忍耐。
(《药神》里的台词)
加油吧。
p.s:昨天看了一条关于“水滴筹”的新闻,看完挺难过的。
我想,如果那些在医药环节被“灰色”的钱都能用来做慈善建设的话,人们的善良,可能会少一些打击吧。
可惜这就是社会运行的规则。
往期文章回顾:
TO B or TO C?TO Government!(10月GDP或5)
加微信4100+了,我实在来不及回答所有交流。请见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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