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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的通知

 

根据《新疆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考核”制管理办法(试行)》(〔2020〕7号)文件,现就开展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申请-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选拨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招生学院、专业、导师及招生人数

注:此表中的招生人数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包括普通考试和“申请-考核”制招生人数。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符合博士报名条件(见《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且科研能力强,有潜力,有发展前景的毕业生。

(二)学位要求。已获得全日制学历教育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哲学和法学硕士或博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科研要求。近年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1项课题(不含研究生在读期间主持的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排名第一);或在报考专业及相关领域发表2篇核心期刊论文(北图和CSSCI),其中1篇为CSSCI期刊论文。

应届生在读期间在报考专业及相关领域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CSSCI);或发表2篇北图核心期刊论文。

(四)外语水平要求。大学英语CET-4≥500分或CET-6≥426分(满分710)或IELTS≥5.5(满分9)或TOEFL≥75(满分120);大学俄语四级≥70分或大学俄语六级≥60分(满分100)。

报名及提交申请资料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3月15日-4月15日,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 yz.chsi. com.cn/ bsbm/)。请勿重复报名。

(二)提交申请材料时间:2020年4月16日-4月20日。

(三)提交申请材料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中路449号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991-7842074。

外地考生可函报,邮寄递申请材料,请在邮件封面清晰注明“博士申请-考核材料(报考导师姓名)”,报名费300元。

(四)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1.《新疆财经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推荐人须为正高级职称)。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份)(博士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签名)。

4.硕士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2份,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摘要和研究内容目录和研究进展报告。

6.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教育部指定机构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应届生需提交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授予单位证明原件(1份,证明材料中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

境外获得学位证书者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科研成果统计表》、成果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硕士学位论文(各1份)。

8.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9.研究计划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主要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并重点说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含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10.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11.我校医院或三甲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以内的体检合格证明。

(五)其他说明:
1.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申请者所提交的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申请者报考材料留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存档备查。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请考生报名前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取消录取资格。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考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进行补报。

4.考生报考类别分为:
①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入学后必须将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②定向就业:考生无须调转档案等相关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入学前须与我校及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同时提供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资格审核与考核
(一)资格审核: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申请者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否完备、有效,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确定拟进入考核环节申请者名单并公示。

(二)考核时间:2020年4月底或5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分为材料评议、专业笔试、综合面试三个部分,总分300分。考核总成绩=材料评价成绩*30%+专业笔试成绩*30%+专业素质面试成绩*40%。

1.材料评议。满分为 100 分,由至少 3 名专家对申请者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项目、学术水平、攻读博士的研究计划书、推荐书等书面材料进行独立的审议、评估、打分,并出具书面评议意见。材料评议专家组名单保密。

2.专业笔试。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2小时,主要考查申请者的专业基础和培养潜质。

3.综合面试。包括两部分: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面试。主要考查申请者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不计算考核总成绩,不予录取。

②专业素质面试。满分为 100 分,主要考查申请者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研究能力、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生,其中个人陈述10分钟(PPT:主要包含硕士阶段的主要研究内容、目前研究领域及研究进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等),答辩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面试专家组由5-7名博士生导师组成,专家组现场独立评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与信息公开
1、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因报考导师招生计划限制而无法录取的合格申请者可申请同专业调剂,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处提交《调剂申请表》。

3、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按如下规则开展补录:首先递补该导师名下合格生源中考核总成绩次之的考生;导师名下没有合格生源的则由博士招生领导小组决定将招生计划转给其他合格生源充足的导师。

4、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博士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资格审核结果、材料评议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等。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纳入2020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名单。

5、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991-7842205

电子邮箱:jjw@xjufe.edu.cn。

其他事项
1、请考生需密切关注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主页(https://yjsy.xjufe.edu.cn)相关信息,考生如因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影响到申请、考核与录取的,由申请者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培养方式、学制、学费、奖助等信息详见《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如有变化均以教育部《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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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研究生处
编辑|何映霏编审|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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