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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成本

互联杂谈14 2019-09-14


(一)在律师竭尽全力的辩护下,被告人终于被宣布无罪释放。


在法院门口,律师问被告人:“你已经获得释放,我们即将分手了。现在请你最后向我说实话,你是否真的犯了罪?”


被告人回答:“律师先生,当我在法庭上听到你为我作精彩的辩护时,我刚刚明白,我原来是清白的。”

(二)两个久未见面的老朋友在街上碰到了,其中一个拄着拐杖。 “你怎么了?”


另一个关切地问。 “我六个月前遇到了车祸。”


“这么严重,现在还用拐杖!”


“医生认为可以丢掉了,但我的律师认为还不行。”




互联杂谈后记:

律师在中国的口碑不佳,很多人认为他们只认钱,不顾事实与正义。

但是假如律师不是寻求自己和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正义真的就更容易得到吗?


如果不依靠控辩双方的对抗,控方主持正义,辩方也主持正义,那么又何不合二为一呢?


如果每件事情都清晰无疑,好人坏人一目了然,当然可以不经过审判就枪毙坏人,但事实上呢?



个案正义的缺失是法治得以顺利运行的成本


你能认可这种说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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