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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插队,医生被手铐带走

互联杂谈14 2020-02-17


以下内容摘录自: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


最老牌的三甲医院,上海仁济医院发生了一起奇特的事件。



在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派出所的民警和医生们争吵了起来,很快一名医生被警方带走,带走的时候还上了手铐。



被带走的医生是仁济医院胸外科专家赵晓菁主任。


事情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原来,赵小菁主任当天出专家门诊,一个患者插队进来,赵主任拒绝了他。过了一会儿,该患者再次插队,赵主任再次拒绝,患者突然情绪激动,以头撞墙,同时拨打110报警。在等待警方到来期间,双方发生了摩擦,但没有动手,也没有受伤。


警方到达现场后,由于场面嘈杂,医生们认为自己没有错,同时很多患者待诊,心情急迫,如视频,和警察也发生了口角。


最终警方升级强制传唤,赵晓菁主任被走问话。


以下为警察何时使用手铐的一些知识:

手铐是一种约束犯罪分子的警用器械,当然手铐也是可以辅助控制犯罪分子的工具。一般情况下,手铐是由国家专门指定的厂商进行制作,并且有关部门还要进行监管。所以说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允许私人拥有、制造、储藏及使用的。因此手铐在我国是有着相当的严格的规章制度的。

在我国,警察在什么情况下使用手铐也是有明文规定的。在正常的情况下,当警察依法执行任务的时候,如果犯罪分子有逃脱、行凶、自杀等危险行为的时候可以用手铐、脚镣等约束性的警械。这只是明文规定的一些说法,而在真实的抓捕过程中,警察是可以进行灵活机动的改变的。

首先,在抓获重大犯罪分子或者是有重大嫌疑人的时候是可以用手铐的,因为这些人是相当危险的存在。还有就是在正常的执行任务的时候,逮捕、审讯、看押、拘留或者是强制传唤的时候,手铐也都是可以使用的,毕竟在那种情况下已经有80%的可能已经确定嫌疑人了。

当然,手铐并不是警察随便就可以使用的,如果所警察在使用手铐的时候造成了不应有的人员伤亡或者是经济损失的情况,那样的话是会对执行的警察追究法律责任的。


不知道医生是触犯了哪一条需要用手铐强制传唤?我们很想知道!


以下为当事人,国内知名胸外科专家,仁济医院赵晓菁主任刚刚做的述评:当有人试图强行干扰医院诊室的正常医疗秩序的时候,作为诊疗主体的医师有没有义务和责任阻止事态的进一步的恶化、避免相关人员利益的损害?而不是简单地认为就是单纯的肢体冲突。医师尚且无威严地有效维护就医秩序,更何况协调引导秩序的护士姑娘?导致在门诊我们的姑娘经常遭受恶语相向乃至暴力威胁。我们都有母亲、妻子和子女,设身处地,情何以堪、理何以堪、法何以堪?在事态完全在法律框架下可控情况下,作为执政为民的执法者是否可以从人文角度思考、从小部利益服从大局利益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大多数患者就医之不易!柔性执法、人文执法,法律和人文并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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