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红
没有谁比我更了解这个伪君子,我们毕竟在一起生活了近二十年。当年我青春靓丽,获选主演电影《春苗》,经不起余秋雨苦苦追求,一朵鲜花插到了GS上。
婚前我也曾经被他儒雅的假象所迷惑,但婚后渐渐看清了他的本来面目。他心理变态毫无爱心,扫地专伤蝼蚁命,诱杀飞蛾不罩灯。他风流成性淫荡成瘾,私通专通女演员 乱搞只搞女学生。
他辞职上戏院长,不是因为清高不恋官职,而是因为他太风骚,表演系的漂亮女生纷纷被他潜规则,人家去上海市委告状,他干不下去了,只能一躲了之。
作为有妇之夫,他勾搭黄梅戏演员马兰,甘当余世美抛弃我们母女。如今他花心浮动,又与美女作家扯上一腿,闹得马兰发表声明打官司离婚。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流氓有文化。过去他参加四人帮的文革写作组,撰写颠倒黑白的大批判文章;现在他甘当无良文人,忽悠地震死难学生的家长;将来他在民族万一有难之际,肯定还会卖身投靠入侵者,含泪劝告同胞放弃反抗接受现实。
马兰在离婚声明里说:“总有一种虚伪让人鄙视,总有一种背叛让人心寒,总有一种淫荡让人百感交集。” 而我要说:总有一种禽兽穿戴衣冠,总有一种帮凶强挤眼泪,总有一种流氓自称大师。
余秋雨,你还有脸活着?
朱永嘉|关于李红所写《我的流氓前夫余秋雨》一文的读后感
朱永嘉(1931-),历史学者,前上海市委常委。1931年生,曾就读于复旦大学历史系,师从谭其骧、周予同等文史名家。后从事秦汉史、三国史、明史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
兹有好朋友转来李红写的一篇《我的流氓前夫余秋雨》,读后不胜感慨。我已是87岁的老人,很少动情绪,对人间的个人恩怨我都抱谅解态度。但读了这篇文章,我难抑自己愤怒的心情。现在我把这篇文章转发在博客上。
我记得1976年10月“四人帮”被抓以后,我去日本仙台访问,参加那里鲁迅展的开幕式,余秋雨是我点名他参加这次代表团的。为什么?因为鲁迅公园的鲁迅展是我与他一起参加审定的。余秋雨是胡锡涛介绍来写作组工作的。
那时他在文汇报,参加了写作批判斯坦尼拉夫斯基文艺思想的文章,那时他刚从戏剧学院毕业,被文汇报找来在那里写文章,在文字上有一点才气。这文章,是胡锡涛改定的,当时我们让他到文艺组来,想培养他一下。他在写作组,确实写过几篇好文章。
我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唯才是举,不注意对人品质上的考察和要求,只要不出什么大问题就可以啦,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抱着宽以待人的态度看人,往往只看人的优点,不注意他的不足之处,所以放松了品德修养上的要求。
作为当时的写作组领导我也从未在写作组谈过这方面的问题,在脑子里总认为个人生活上的问题要靠个人自觉,对生活上的事我从不干预。当然那个时候也没有什么名利可以讲,最多有机会可以个人署名发几篇文章而已,后来形势变了,名利上机会多了,他追逐名利的恶劣品质也有充分发展的机会了。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怎么能这样堕落呢?
写文章如果在行文上有一点错处,在分析问题上出现一些差错还可以谅解还有机会改正,但为人品德上的堕落则是无法掩饰也无法为人容忍的耻辱。由于那时他的那些品质上的问题还没有暴露,我一直很欣赏他。后来,我自日本回国即被隔离审查,那时写作组在被清查的过程中,他便说,自己是警备区周纯麟派去监视我的。我便感到他怎么能如此自污自己为人的品质。此事我没有计较。以后有人纠缠他与写作组的那一段历史,他否认了这一段在我身边的工作经历,我也表示理解。
今天,读到你的文章,深感此人忘恩负义,无耻透顶,品质恶劣。我还记得,赴日访问时在虹桥机场,你为他送行,两个人还那么恩爱亲切的场景。我只能坐得远一点,以免干扰你们的恩爱惜别。读了你这篇稿子,如果情况属实,只感觉他是一只禽兽,畜生而已。过去,我在文章中还对他留有余地,不想伤害他。但想不到我身边竟出了这么一个败类,这恐怕也是世上少有的无耻文人了。尽管,这些事都是写作组解体以后发生的,我还是承认自己有眼无珠,当时没有看清他的本质。为此我与他决裂,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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