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将启动试点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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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临近,为满足广大家长需求、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深圳市决定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日前发布,接下来我们带大家一起划重点↓↓↓
以试点方式开展
全市10个区优选试点学校
全市10个区(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优选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协同其他部门优选社区或其他机构),试点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具体开放学校数量和布点,由各区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服务时段分为2期
原则上从7月19日到8月20日
服务时段原则上从7月19日到8月20日(不含周六、日),分为2期。每期具体起始时间由各试点学校结合实际安排。
以基本看护为主
学生家长自愿参加
各试点学校根据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主要面向本区小学生提供暑期托管服务,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
暑期托管服务以基本看护为主,合理提供其他服务,确保学生得到充分休息。试点学校不得组织学科培训和集体授课,严禁违规补课、讲授新课、布置新作业。
整合各方服务力量
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不得强制
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和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
同时,整合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大学生和高中生志愿者,退休教职工和家长义工等加入服务人员群体。
试点学校可合理收费
遵循公益普惠原则
试点学校可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同一区内试点学校收费标准应相对统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免收相应费用。
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做好有关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
各区和试点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落实好学生安全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的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定期开展校内爱国卫生运动。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为加快探索解决小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积极营造全社会协同育人良好氛围,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深圳市决定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选试点学校
全市10个区(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优选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协同其他部门优选社区或其他机构,下同),试点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具体开放学校数量和布点由各区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二、学生自愿参加
各试点学校根据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主要面向本区小学生提供暑期托管服务,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
三、合理安排服务
服务时段原则上从7月19日到8月20日(不含周六、日),分为2期。每期具体起始时间由各试点学校结合实际安排。
暑期托管服务以基本看护为主,合理提供其他服务,确保学生得到充分休息。试点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前提下,可结合实际,开展文体活动或小型比赛、积极心理团辅游戏、暑期作业辅导活动、社团活动、劳动教育实践和职业体验等,进一步提升学生的体验式学习能力,提升学生身心健康水平。试点学校不得组织学科培训和集体授课,严禁违规补课、讲授新课、布置新作业。
四、整合服务力量
(一)本校或本社区教师志愿者。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不得强制。鼓励党员教师率先垂范。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要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假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五、强化组织实施
(一)各区制定本区实施方案,以区为主组织实施。
六、形成工作合力
(一)各区要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加强与民政、文化、妇联、共青团、关工委、高校、街道、社区等部门协调沟通,统筹各方力量,盘活各类资源,但不得引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1日
来源丨深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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