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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近期讲座回顾】

法学院青传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4-12-01
  讲座回顾
属于这个季节の深情与眷恋




  01  


山东大学周长军教授莅临我院开展“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的热点问题”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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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9日下午,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周长军莅临我院205报告厅就“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讲座。讲座由我院副院长欧福永主持。


周长军首先从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及前三次修改出发,对1996、2012、2018年三次修改的主要内容作了简要讲解,从而引出对第四次修改热点问题的探讨。


随后,周长军从七方面展开论述。第一,在修法模式方面,指出目前争议的两种模式。一是修正案模式,主张中改或小改;二是法典化模式,主张全面修改、应改尽改。第二,在指导理念方面,对“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以及“公正和效率”这两项内容进行了分析。第三,在审判中心方面,指出要坚持刑事诉讼活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原则,加强诉讼结构调整并确立直接言词原则,同时也提到了“律师阅卷权”的强化问题。第四,在强制措施方面,围绕“扩大种类”、“捕押分离”、“指定居所检视居住”这三项措施展开了讨论。第五,在辩护制度方面,对于“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以及“律师在场权”这两项观点发表了见解。第六,在证据制度方面,围绕“增加法定证据种类”“加强电子数据相关问题立法”以及“区分严格证明与自由证明”这三点建议分享了看法。第七,在其他话题方面,又提出了“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法法衔接”“涉案财物处置”以及“数字化挑战”这四项问题并作简要分析。


讲座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疑惑与问题,周长军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关系”等问题进行耐心解答,与会师生表示受益匪浅。


讲座最后,欧福永代表学院对周长军的到来表达了诚挚的感谢,并给予本次讲座高度评价。他表示,刑事诉讼法的此次修改将进一步保障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同时建议同学们将刑法与民法相结合进行交叉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我院60余名研究生共同聆听了本次讲座。

                                                                 

                      (通讯员 韩超)






  02  

    

卫跃宁教授莅临我院开展“刑诉法与监察法的衔接问题”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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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1月10日晚上,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卫跃宁莅临我院304报告厅就“刑诉法与监察法的衔接问题”开展专题讲座。讲座由我院教授黄捷主持。


卫跃宁首先列举了党的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强调了将监察权置于法治监督下、将刑诉法与监察法衔接起来以及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的重要性。随后,卫跃宁结合具体案例指出应当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与此同时,他也强调了进行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


其后,卫跃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为例,分析了其中的潜在问题并给出了相对的修改建议,以此阐述了如何进行刑事诉讼法与监察法之间的衔接。讲座最后,卫跃宁指出了若干点值得关注的问题,例如办案理念、办案原则、申诉控告权、辩护权保障等等。


讲座现场气氛热烈,老师和同学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问题与见解,卫跃宁对问题耐心解答,与会师生表示受益匪浅。


     讲座最后,黄捷代表学院对卫跃宁的到来表达了诚挚的感谢,并对讲座进行了总结发言。他表示,卫教授总结了目前的相关立法现状,极大地激发了在场师生的灵感。理想与现实间诚然存在差距,但同学们仍应当做一个有理想的人,并为之不懈努力。


我院40余名研究生共同聆听了本次讲座。


                             (通讯员 文彬琪)






  03  


浙江大学胡铭教授莅临我院开展“数字时代电子证据的运用”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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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胡铭莅临我院205报告厅就“数字时代电子证据的运用”开展专题讲座。讲座由我院副院长欧福永主持。


胡铭首先用腾讯《2024数字科技前沿应用趋势》中的“未来已来,一个充满韧性和重塑的全新时代即将揭开序幕”这一句话作为引入,指出当前数字时代电子证据的运用已成为趋势。


随后,胡铭从四个方面展开论述,一是电子数据法定化与传统证据的电子数据化。电子数据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并且数字时代下出现了各类新型证据。二是电子数据的取证和举证。从司法实践

情况看,对于电子数据的搜查扣押及认证等方面均存在不规范、不专业的问题,且大量司法机关并未将电子数据定位为独立的证据种类,而是将其与其他证据种类相混同,适用类似的审查判断规则。三是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及认定主要围绕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展开,其中要以信息的真实性为重点展开审查判断。四是以电子证据为核心展开证据辩护。


讲座现场气氛热烈,老师和同学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问题与见解,胡铭对问题耐心解答,与会师生表示受益匪浅。


讲座最后,欧福永代表学院对胡铭的到来表达了诚挚的感谢,并给予本次讲座高度评价。他表示,通过这次讲座,我们深刻认识到在数据时代,电子证据的运用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我们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知识水平和技能,以更好地应对电子证据带来的各种问题。


我院60余名研究生共同聆听了本次讲座。


                (通讯员:胡思思  韩超)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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