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每日一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

惠州人社 2024-05-02

每日一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热门文章

▼▼▼


 每日一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

 每日一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五条

 每日一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