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本号
民法典时代抢先机
最高法院公报2020年第1期
经营者单方设定的最低充值金额条款应认定无效
——刘智超诉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例要旨:
经营者单方设定的最低充值金额条款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无故占用了消费者的资金,还会额外增加消费者申请退款时的负担,因此,该最低充值金额条款属于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系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应认定无效。
原告:刘智超。
被告: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苏州市姑苏区法院查明:
2017年5月9日,刘智超在同方知网公司运营的中国知网(www.cnki.net)上通过支付宝充值50元,中国知网充值中心对于用支付宝方式充值的最低额限制设定为50元。后刘智超于充值当日至2018年6月2日期间在中国知网合计消费9元,账户余额共41元。
2018年10月21日,刘智超电话联系中国知网的客服,询问是否可以自定义充值及账户余额能否退还,客服答复不可以自定义充值,不同的充值方式对于最低充值金额有不同规定。对于多余的金额可以退还,但退款周期长,还需扣除一定的手续费,如需继续使用中国知网,建议先不退款。
2018年11月6日,刘智超以中国知网作出的最低充值金额限制及账户余额不能退还的规定侵犯其权益为由将同方知网公司起诉至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2018年11月26日,同方知网公司将余额41元退还至刘智超的支付宝账户。
另查明,中国知网充值中心上列明多种充值方式: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在线、会员卡、神州行卡、汇付天下、移动短信、银行电汇、邮局汇款等,其中支付宝的充值最低限额为50元,其他部分支付方式也设定了不同金额的最低充值额限制。中国知网在其帮助中心网页“答读者问”一栏第19条写道:“个人用户没使用完的金额是否可以退订?账户余额不支持转出功能,购买的充值金额没有时间限制,用完为止。”刘智超提起诉讼后,同方知网公司将该问答内容删除。
更多精彩
民法总则条文解读:
民法分则最新草案:
民法分则立法动向:
疑难问题删繁就简:
最高法公报民事篇(2019年度):
最高法公报民事篇(2020年度):
------ 识别二维码 走近民法典 ------
搜索“走近民法典”或“zgmfdsy”,关注公众号
不求数量,只求质量,坚持立足实务,注重原创
交流请加80248881,邮箱80248881@qq.com
欢迎关注、分享、交流,来信必复
让我们携手走近民法典,走向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