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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 | 2020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正式发布!
2020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实施方案
正式发布了
今年市区小学
继续实行
线上报名!
采取
“线上登记+学校线下验证录取”
小编已经整理出
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
报名资料等信息
赶紧来看
小学段
一
招生对象
在城区行政区划内实际居住,且年龄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二
线上登记
8月5日至9日,在“晋来办”APP中登录“市区小学入学登记系统”进行信息登记,登记成功可自动生成“线下验证码”。监护人要如实进行信息登记,保证信息真实性,凡填报虚假信息和未登记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监护人自负。
线上登记截止日期为8月9日24时。
三
学校验证录取
1
验证时携带如下证件:(1)户口簿;(2)和常住地户口簿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收据/公租房协议及租房合同等);(3)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验证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根据学位情况进行录取。
2
验证时携带如下证件:(1)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居住情况证明材料(居住证/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卡);(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创业就业情况证明材料(创业就业证/劳动合同备案表/营业执照等);(3)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验证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按照《居住证》等有效证件签发时间顺序进行录取。
非城区户籍,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四
办理缓学等情况
城区户籍因身体状况等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在学年开始前提出申请,报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核准备案。缓学期为1年,缓学期满如不能就学,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申报材料:(1)延缓入学申请书;(2)户口簿;(3)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等证明材料。
初中段
初中段新生招生遵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进行。
一
审核
凡参加2020年小升初的学生,必须是在晋城市教育局及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基教科运行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注册备案的六年级学生。市区各小学校组织学生认真填写“晋城市城区小学生信息一览表”。1
2
以上所涉及的证件材料,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供,学校负责收集、整理、审核,审核确认无误后,必须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班主任、校长签字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报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基教科。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基教科对各学校上报的学生信息进行汇总、分类作出详细统计。
小学毕业学生在8月20日到原就读小学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并按通知书要求的报到时间到所分配中学报到。
二
分配
具体分配程序是:(1)持有市区户籍,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注册,市教育局、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基教科备案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到相应的初中学校。(2)非市区户籍的学生,根据《义务教育法》及晋城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市教基字〔2012〕22号)文件精神,应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初中段义务教育,可享受优质高中分配到校指标的政策。对证件齐全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可以分配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但不享受优质高中分配到校指标。(3)对城区辖区内的钟家庄办事处、西上庄办事处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市区购有住房,孩子随父母居住在市区并在市区内小学就学、在学籍管理部门备案的,法定监护人应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户籍证明、市区内房产证明,在原就读小学进行登记,各小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基础教育科进行申请登记,可分配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但不享受优质高中分配到校指标。(4)具有市区户籍、学籍的学生,因市区公益性建设、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原因,住址发生变动的,学生监护人要充分考虑就学因素(在服务范围内就读并符合其他有关规定,可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选择在学生户籍所在地所属学校服务范围内居住(若跨区域租房就学不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凭户口簿、拆迁证明和现住地所在社区或居委证明,按照招生方案要求,分配到相应的学校。三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
民办中小学校要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民办小学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要严格按照规定轨制、班额进行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摇号录取。各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城区范围内招生,城区区域内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不得跨县域招生;未超过的且确需跨县域招生的,必须经市教育局书面批准。
四
相关材料认定时限
本区初中、小学新生招生中涉及的学生户籍、房产证明(学生或其直系亲属自购且持主要产权的居住类房产)的统计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保障措施
其 它
●在“市区小学入学登记系统”中被录取的一年级新生,由录取学校统一注册学籍,未经系统录取的将不予注册。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本方案所规定的相关时限内,督促适龄儿童按时报名入学。
●南村镇内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南村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
●各学校要依法保障服务范围内能够接受普通教育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就近入学,实现“零拒绝”。
●烈士和现役军人子女、市(区)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援鄂医疗人员子女等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招生工作期间,晋城市规范市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设立咨询电话:2250412(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66121(市教育局)提供招生政策咨询服务,以方便广大人民群众。
编辑 | 理娜
统筹 | 朱峰 梦瑶
审核 | 剑峰 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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