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只要流量不要“脸”
总有一些荒诞,让人三观尽毁。
今天故事的主角是那些开着豪车接人欲高价签约出狱“网红”的网红经纪公司——4月18日,凭借一句“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红遍网络的周某刑满释放。在其出狱后,竟然有超过30家网红经纪公司向周某抛出橄榄枝,甚至还有公司出价200万、300万。这让“出狱即巅峰”的周某再次备受关注。
要说周某的走红,多少让人感到戏谑。小学文化的他,是一位无业游民,自称喜欢赌钱,没有钱就去偷窃电瓶车,也因此4次入狱。几年前他因偷电瓶车被捕入狱,却因一番语出惊人的采访视频意外走红,各种语录、表情包一时成了网上的大“IP”,还被网友戏称为“窃·格瓦拉”。
如此高的关注度,致使几十家网红经纪公司蜂拥而至,无疑都是看中了周某背后巨大的流量。而将违法犯罪的事实娱乐化是否合适、这位曾经“四进宫”的周某成为签约网红会产生什么影响,可能他们已经无暇分辨,只想趁着热度,赶快把他推上网红之位,收割一波流量,快速变现。
网红经济时代,流量意味着一切,但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已经扭曲,留给观众看到的只是流量时代下的丑陋和无底线。
曾几何时,一些人一味追求“流量至上”的疯狂,一而再再而三地刷新人们认知的下限。有人胡吃海喝,甚至生吃活物吸引关注度;有人抱着“火了就不用上班了”的网红梦想,直播跳河,没料到命丧黄泉;有人疯狂打卡知名景点蹭热度,甚至使景点遭到破坏……如此种种博眼球行为,一再遭人痛斥,为了追逐流量而无视公序良俗,甚至触及法律底线,可谓是一种“病态”。
老话说“英雄不问出处”,但任何人都不能不问“操守”。如果今天网红经纪公司只追逐流量、树立了这样的“典型”,无疑会传导出一个错误的价值观,只要你有惊人的举动,能吸引来足够大的流量,那便会有人把大把大把的钱送上来,会对群众特别是成千上万的青少年造成不良的诱导。
同样,如果将曾经的“电瓶车大盗”当成网红来追捧,不仅辜负了辛辛苦苦抓捕犯人的民警,也践踏了那些勤勤恳恳、自力更生的群众。尤其是在疫情期间,我们看到那么多抗疫一线人员不顾个人安危冲锋在前,成为我们心中的英雄,成为这个社会正能量的典型。反之,周某因为一些惊人言论就能成为被追捧的对象,真是一个荒诞的玩笑。
当然,对于这一场荒诞大戏,周某也未轻率“入局”。相比起“红人”,做个“好人”是第一步。出狱后的周某,坦言自己非常 “后悔”,想第一时间回家看一下父母,在家里面能多陪一下老人。周某称自己不会去当网红,目前的打算是在家种地,赚了钱盖个房子,做个守法公民。
我们期待周某能够洗心革面,也坚决谴责那些“病得不轻”的网红经纪公司。市场经济虽然鼓励自由竞争,但这是一个法治化的市场经济,更是一个充满正能量社会下的市场经济。任何时候,将一个人捧上“神坛”,都不能突破伦理底线,更不能视法律权威于不顾。
随着政策监管的深化,如果还是追求剑走偏锋、刻意制造噱头、不管三七二十一地签约赚钱,既是对自己企业的不负责,也是对社会和公众的不负责,最终只会自断生路。
劳动创造价值,我们期盼更多充满正能量的事迹能被人们看到,也希望那些毫无价值观的网红经纪公司能够早日“浪子回头”。
一句话:出来混,不能只要流量不要“脸”。
来源:法制日报
责编:谭冰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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