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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获批!氢燃料电池示范城市名单发布在即

全球氢能 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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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北京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上海证券报等,全球氢能编辑整理

近日,由北京市牵头申报的京津冀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被国家五部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批准为首批示范城市群。在4年示范期间,五部委将对入围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氢燃料城市群示范作用对行业产业影响明显。除北京外,广东和上海大概率也在名单之内。”有业内人士表示。自2020年9月起,北京市财政局、大兴区政府牵头积极开展京津冀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申报工作。大兴区联合海淀、昌平等六个区,以及天津滨海新区、河北省保定市、唐山市、山东省滨州市、淄博市等共12个城市(区)组成京津冀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示范城市群可聚焦优势企业,探索经济可行的整车示范推广模式,逐步形成规模效应,促进产业链企业做优做强,为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目前,北京市已初步建立起了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体系,覆盖关键技术科技研发、加氢站建设和运营、车辆购置补贴等环节。
在科技研发方面,根据北京市《关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创新的意见》,财政对燃料电池汽车及车用氢能制、储、运、加全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创新给予支持。在加氢站建设和运营方面,根据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和运营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财政资金在建设环节,对规模以上的加氢站建设予以一次性定额补贴;在运营环节,给予加氢站每千克氢气运营补贴。

在车辆购置补贴方面,北京市财政局正在研究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确定市级补助标准,重点鼓励引导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城建物流、长途运输、远郊客运等场景的应用和批量示范。

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需要政府、企业及社会资本的综合支持。下一步,北京市财政将按照五部委《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持续优化财政支持政策体系,规范做好国家奖励资金的分配及使用,更多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带动产业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生态系统建设,推进氢能产业发展。此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8月16日正式发布《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下称《实施方案》),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实施方案》明确,2023年前,培育5~8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能产业链龙头企业,力争建成37座加氢站,推广燃料电池汽车3000辆,京津冀区域累计实现产业链产业规模突破500亿元。 2025年前,培育10~15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链龙头企业,力争完成新增37座加氢站建设,实现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量突破1万辆;建成3~4家国际一流的产业研发创新平台,累计推广分布式发电系统装机规模10MW以上,京津冀区域累计实现氢能产业链产业规模1000亿元以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去年9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示范期间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示范期暂定为4年。

事实上,在北京市正式发布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前,上海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示范项目已在今年6月9日正式启动。上海市方面明确了“百站、千亿、万辆”的目标,并将牵头、协同苏州、南通、嘉兴、淄博、鄂尔多斯、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组建城市群,发挥上海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产业发展。

按照规划,上海市牵头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将通过4年的示范应用,整个城市群推广5000辆的燃料电池汽车。为了配合这些车辆的推广,将会建设73座加氢站,同时还会加强城市群之间的协同,分年度来推进电堆、双极板、膜电极、催化剂等八大零部件的技术发展。

据悉,在上述“1+2+4”城市群中,上海将负责关键零部件技术全面突破、多场景商用示范、商业模式探索;淄博和南通重点负责质子交换膜、空气压缩机两大关键部件的技术攻关与产业化应用;苏州等城市则重点负责示范应用场景的挖掘以及清洁低碳氢的规模化应用。

能源大省山东今年4月成为全国首个氢能大规模推广应用的示范省份。

“2021年,山东省将加力推进40余个新建、续建、技改等氢能产业项目落地,总投资规模超过300亿元。”山东省能源局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期间,山东省将累计建成加氢站100座,推广燃料电池汽车10000辆,氢能产业总产值规模力争突破1000亿元。”

责任编辑: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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