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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枝青:《德意志意识形态》关于“现实的人”的三形态理论

《德意志意识形态》关于“现实的人”的三形态理论

[摘 要]“现实的人”既是历史发展的前提,也是历史发展的主体,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现实的人”呈现不同的存在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把“现实的人”的历史发展表述为三大形态:自然的个人、偶然的个人或阶级的个人、有个性的个人或自由的个人。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把“现实的人”的历史发展的三大形态进一步形象地表述为:人的依赖、物的依赖、自由个性(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现实的人”的三形态理论,对于我们今天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我们生活在现实中的每一个人,既不是鲁滨孙式的孤独的个人,也不是纯粹的抽象存在,而是一个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处于种种现实联系中的个人,即“现实的人”。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指出:“……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命,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这就是说,每个人的存在是由其所遇到的现存的和正在发生改变的所有物质生活条件即一定的社会关系决定的,人的本质在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现实的人”是一个现实的感性的历史存在,是自己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者。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社会关系的不断变革和发展,不同时期的个人有着不同的社会规定性,有着不同的存在特征。对此,《形态》对“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进行了深刻阐述,对应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三大形态前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未来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恩格斯把“现实的人”历史发展的三形态表述为:自然的个人、偶然的个人或阶级的个人、有个性的个人或自由的个人。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把对应于三大社会形态的“现实的人”的历史发展形态进一步形象地表述为:“人的依赖”“物的依赖”“自由个性”,这不是马克思、恩格斯主观地为每个时代的“现实的人”划定的,而是由每个时代的各种既有的历史条件、生产方式、思维方式及种种社会关系等因素划定的。

一、自然的个人——对人的依赖

    “自然的个人”,指自然意义上的个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这种个人“直接地从自然界再生产自己,或者他的生产活动和他对生产的参与依赖于劳动和产品的一定形式,而他和别人的关系也是这样决定的。”这是“现实的人”的历史发展的第一种表现形态,它包括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所有社会发展时期:部落所有制、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所有制等。尽管不同历史阶段的人的活动方式千差万别,但有着一定的共同的历史条件和生存法则特征:生产力十分低下,人们之间的交往局限在狭窄的范围,社会关系更多地受到自然血缘关系和统治从属关系的地方性限制,个人没有独立的地位,没有明显的个体意识,不能作为独立的个人与他人发生关系,个人作为共同体成员依赖并隶属于共同体,其个性直接消融在共同体中。这一时期,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还没有挣脱种种自然的限制,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还处于一种直接的支配与被支配、统治与被统治的自然关系状态,社会关系表现为一种自然形成的社会关系。

    (一)原始部落所有制社会的“现实的人”

    在部落所有制即原始社会,个人的劳动与劳动的物质前提处于一种天然的统一,“人把他的生产的自然条件看作是属于他的、看作是自己的、看作是与他自身的存在一起产生的前提”。起初将人们联系起来的原因是“两性的关系”,人类一开始进入历史,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人开始生产或繁殖另一些人,“人对人的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关系是男人对妇女的关系。”这是最初自然规定意义上的人与人的关系,是十分简单的交往中的人对人的依赖。到了氏族公社时期,人们对自然的崇拜表现为自然宗教,“自然界起初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自然界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自然界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慑服于自然界,因而,这是对自然界的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自然宗教)”。这时,为了在强大的自然界环境中求得生存,为了共同抵抗来自其他共同体的侵犯和骚扰,各个家庭联合起来组成天然的共同体,即部落家庭或氏族公社,以便共同占有和利用土地,永久地占领客观的生存条件。因此,作为土地实际所有者的共同体是公共财产发展的真正前提,而不是相反。在亚细亚所有制形式1中,单个人本身直接就是公共财产或公共财产的体现者,这种对公共财产的私人占有形式说明了个人与共同体的不可分离,个人没有独立地位,没有私有观念,劳动的目的不是为了创造价值,是为了各个所有者、家庭以及整个共同体的生存。马克思在论述这一时期的基本特征时说:“在人类文化初期,……我们所看到的那种在劳动过程中占统治地位的协作,一方面以生产条件的公有制为基础,另一方面,正像单个蜜蜂离不开蜂房一样,以个人尚未脱离氏族公社或公社的脐带这一事实为基础。”可见,此时的个人是无法独立生存的,人的个性消失在氏族中,也就是说,作为部落家庭或公社氏族的共同体还没有与个人分离,还不是以前提力量独立于个人之外发挥作用。无论是氏族公社发达时期的“集会形式”,还是原始社会末期的“口头文学”,也都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在狭隘的交往中的直接的依赖关系。

    (二)古代公社所有制社会的“现实的人”

    在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即欧洲的古希腊、罗马时代,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商业为主要经济活动形式的古希腊、罗马城市空前繁荣起来,“在古罗马,还在共和制的后期,商人资本已发展到古代世界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一时期,产品变成商品,古希腊城邦成为一座座商业城市,商业的交往需求和流通本性,把古希腊各民族联系起来,动产私有制和不动产私有制得到一定的发展,城乡利益对立出现,工业与海上贸易的利益对立产生,加上海上贸易和战争造就的自由精神,这些使人们之间产生了丰富活跃的精神交往,文学、艺术、哲学、史学和科学等领域的卓越成就谱写了古希腊的灿烂文明。如果说部落所有制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于个人还是隐蔽地“纠缠”、交织在一起,那么古希腊、罗马的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已有了分工,公民似乎获得了一定程度的独立,但分工的所有制基础是与生产力低下相适应的奴隶制,受公社所有制或国家所有制的约束,公民仅仅共同享有支配自己奴隶的权力,也就是说,为了生存,他们面对奴隶还必须保持一种自然形成的联合方式,个人发展的基础受到个人对共同体(公社)的原始关系的传统的局限。而且,此时的商品经济不是依靠经济本身或市场自发调节,而是依靠国家机器或意识形态维持运转,公民仍然没有脱离共同体的脐带,仍然只是作为公社的直接成员即城邦市民或国家公民隶属于共同体,公民的个性一方面被共同体一般化、普遍化,一方面又由奴隶制形成的阶级关系决定和规定。奴隶制“是积极公民的一种共同私有制”,它繁荣了古希腊、罗马国家,造就了古希腊、罗马文明。但是,随着商业、工业以及私有财产的发展,“摆在自由公民面前的只有两条道路:或者从事手工业去跟奴隶劳动竞争,而这被认为是可耻的、卑贱的职业,而且不会有什么成效;或者就变成穷光蛋。他们在当时的条件下必不可避免地走上了后一条道路;由于他们数量很大,于是就把整个雅典国家引向了灭亡。”这既是以奴隶制为所有制基础的高度发达的民主共和国的悲剧,也是个性消融在城邦或国家意识形态中的公民的一种必然的结局。

    (三)封建所有制社会的“现实的人”

    在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即中世纪的封建社会,和古代的起点是城市及其狭小的领域不同,中世纪封建社会的起点是疆域广阔的乡村。封建所有制同部落所有制和公社所有制一样,是一种以共同体为基础的所有制,这种共同体表现在作为独立主体的单个家庭的现实的相互联系中,这种共同体的存在以单独的经济整体(家庭)之间的联系为媒介和前提,是具有与单个人的存在不同的外部存在。由于农业的发展起初就与地域的征服联系在一起,征服者的组织方式和战争的军事制度直接影响和决定了封建所有制的发展形式。因此,这一时期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表现为直接的人身依附关系,即上级对下级的等级权利和下层对上层的等级义务,具有一定的政治性质。封建所有制的主要形式,“一方面是土地所有制和束缚于土地所有制的农奴劳动,另一方面是拥有少量资本并支配着帮工劳动的自身劳动。”人数众多的小农沿袭自然形成的生产工具在各自的小块土地上耕作,他们的生活条件和生产方式的简单、稳定相一致,使得他们互相隔离,很少交往,没有任何丰富的社会关系,他们大多自给自足,通过自己的劳动直接从自然获取生活资料;城市中的手工业者的资本也是自然形成的资本,“由住房、手工劳动工具和自然形成的时代相袭的主顾构成”,这种资本不是体现为某一种物品,而是直接同占有者的特定的劳动联系在一起。马克思概括这一时期人的社会特征时说,“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不再是一个独立的人了,人都是互相依赖的:农奴和领主,陪臣和诸侯,俗人和牧师。物质生产的社会关系以及建立在这种生产的基础上的生活领域,都是以人身依附为特征的。……在这里,劳动的自然形式,劳动的特殊性是劳动的直接社会形式,而不是像在商品生产基础上那样,劳动的一般性是劳动的直接社会形式。”

    无论是乡村的小盘耕作还是城市的手工劳动,劳动者之间没有分工,小农必须全方位地掌握农作的耕作方式,手工业者必须全盘掌握本行手艺,因此,从狭隘生活的观点看,小农似乎在自己的自主活动中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满足,手工业者对本行专业劳动和熟练技巧表现出一定的兴趣和艺术感,他们对自己的工作兢兢业业,安于奴隶般的关系。这是不是就可以说,他们每个人的个性都得到了充分发展呢?或者他们是有个性的个人呢?回答是否定的。一方面,与部落所有制、公社所有制的生产情形一样,封建所有制的物质生活的生产,其目的仅仅是为了生产自己直接享用的大部分消费品,而不是纯粹为了与他人交换,人是生产的目的,物质生活的生产表现为“自主活动的从属形式”,不像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物质生活的生产与人的自主活动相分离,“在现代世界,生产表现为人的目的,而财富则表现为生产的目的。”这种表面上“单个人显得比较全面,那是因为他还没有造成自己的丰富的关系,还没有使这种关系作为独立于他自身之外的社会权力和社会关系同他自己相对立。这是一种自然产生的原始的丰富和全面。”因此,由于生产力低下,社会关系狭隘,这种个性的发展实际上是不自由的,是片面的和不充分的。另一方面,封建所有制的人身依附关系这一根本性的社会基础,客观地、前提性地规定和限制了作为个人的自主活动的性质和范围,无论个人还是社会都不可能想象有自由而充分的发展,因为这样的发展是与人身依附这一根本关系相矛盾的,“贵族总是贵族,平民总是平民,不管他的其他关系如何;这是一种与他的个性不可分割的品质。”可见,这一时期人的个性发展是受社会地位和劳动性质的规定和束缚的,那种“与他的个性不可分割的品质”是在历史等级制度和阶级的共同生存条件下产生的,是在由此而强加于他们的意识形态的普遍观念中产生的。逃亡农奴就是对这一社会不公平现象觉醒的例证,他们认为他们的农奴地位限制了他们的自由劳动,是对他们个性的发展来说必须挣脱的偶然的东西。因此,有个性的个人与阶级的个人的差别还是隐蔽地存在于社会等级中。

二、偶然的个人——对物的依赖

    “偶然的个人”,指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现实的人”,具有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摆脱了先前个人的自然束缚,处于生产和消费的普遍联系和全面依赖中,“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这是“现实的人”的历史发展的第二种形态。

    (一)偶然的个人——物(货币)的依赖取代人的依赖

    历史,归根结底是生产力发展的历史,是人的本质力量现实地展开的历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使个人的生活方式和交往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对此,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在前一种情况下,各个人必须聚集在一起,在后一种情况下,他们本身已作为生产工具与现有的生产工具并列在一起。因此,这里出现了自然形成的生产工具与由文明创造的生产工具之间的差异。……在前一种情况下,即在自然形成的生产工具的情况下,各个人受自然界的支配,在后一种情况下,他们受劳动产品的支配。因此在前一种情况下,财产(地产)也表现为直接的、自然形成的统治,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则表现为劳动的统治,特别是积累起来的劳动即资本的统治。前一种情况的前提是,各个人通过某种联系——家庭、部落或者甚至是土地本身,等等——结合在一起;后一种情况的前提是,各个人互不依赖,仅仅通过交换集合在一起。在前一种情况下,交换主要是人与自然之间的交换,即以人的劳动换取自然的产品,而在后一种情况下,主要是人与人之间进行的交换。在前一种情况下,只要具备普通常识就够了,体力活动和脑力活动彼此还没有完全分开;而在后一种情况下,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实际上应该已经实行分工。在前一种情况下,所有者对非所有者的统治可以依靠个人关系,依靠这种或那种形式的共同体;在后一种情况下,这种统治必须采取物的形式,通过某种第三者,即通过货币。在前一种情况下,存在着小工业,但这种工业决定于自然形成的生产工具的使用,因此这里没有不同的个人之间的分工;在后一种情况下,工业只有在分工的基础上和依靠分工才能存在。”

    可以说,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对“自然的个人”与“偶然的个人”两种不同的历史活动方式进行的一个全面深刻的比较和分析。16世纪初到18世纪末,随着生产与交往的分离,随着商人的出现和交往的扩大,尤其是工场手工业的出现,封建所有制开始瓦解,私有制伴随着商业、工业的繁荣而巩固发展起来。从自然形成的资本到活动资本的积累,再到货币的活跃流通,作为财产的资本逐步丧失它原来带有的自然性质,而代之以财富的一般形式货币;从工场手工业的产生到商业贸易的发展,再到大工业的兴起,生产的分工逐步丧失自己自然形成的性质,工人与雇主的关系由过去的宗法关系变成工人和资本家的金钱关系,大工业更是把所有自然形成的关系都变成一种没有差异的普遍的货币关系。过去“那些成为共同体的基础的经济条件,那些与共同体相适应的共同体各个不同组成部分的政治关系,以理想的方式来对共同体进行直观的宗教,……个人的性格、观点等等,也都解体了。”货币成了一切人赖以生存的实体,“货币同时直接是现实的共同体”,这就是说,在货币关系中,人的依赖纽带、血统差别、等级差别、教育差别等等都被打破,社会关系以货币为媒介不断进行重组。人们对物(货币)的依赖,使人们挣脱各种自然的束缚和人的依赖关系,把自己与他人,把自己与共同体区别开来,表现出突出的独立意识和个体意识,个人发展成为在一定历史生存条件下具有一定时空自由的独立的个人。而普遍的需求和供给又促使毫不相干的个人发生联系,因而,社会关系发展成为一切个人之间的关系。

    (二)货币的本质特征及其社会属性

    货币作为一般财富的物质代表,它是财富的观念形式在特殊对象上的现实表现,它在本质上是现实的社会关系的物化。发达的社会分工使“个人的对象化不是个人在其自然规定性上对象化,而是个人在一种社会规定(关系)上的对象化,同时这种规定对个人来说又是外在的”。劳动的社会性表现为对个人来说异己的、无关的东西,表现为独立于个人之外与之相对立的生产关系或社会关系,表现为不以个人为转移并反过来支配人的意志和行为的物的东西——货币或商品。所以,对货币的占有就是对社会关系的占有,对人的本质力量的占有,“每个个人行使支配别人的活动或支配社会财富的权力,就在于他是交换价值的或货币的拥有者。他在衣袋里装着自己的社会权力和自己同社会的联系。”可见,对物的依赖并非消除人的依赖关系,而是把过去狭隘的依赖关系变成普遍的物的形式或者说为人的依赖关系造成普遍的基础。

    货币作为一种物的依赖关系,它对个人的关系,表现为一种纯粹的偶然的关系,因为“它完全不以对自己占有者的任何个性关系为前提;占有货币不是占有者个性的某个本质方面的发展,倒不如说,这是占有没有个性的东西,因为这种社会[关系]同时作为一种可感觉的外在的对象而存在着,它可以机械地被占有,也可以同样丧失掉”。货币作为“万物的结晶”,它本身从流通中来,只代表一般(价值),在货币上,商品的特殊性质消失了,作为一般的抽象物,他的根本特性就是他的纯粹性或者说纯粹的抽象,它对所有的物的联系一个尺度,一个准绳,它取消一切具体的限制,取消一切具体的差别,把丰富多样的社会关系改变成为无差别的物化的社会关系。

    货币是拥有社会属性的物。一方面,人是一种天生的合群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通过社会联系才能获得相对独立的动物,人就像从属于命运一样从属于外部的社会生产,从属于作为物化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能力的货币;一方面,货币作为财富的特殊存在的抽象,它不仅使财富具有普遍性(购买力),而且在社会生产力的实际发展中发挥着强大工具作用。作为资本的货币,它把交换的范围扩展到世界各地,使个人的需要和满足依赖于整个世界的发展,把所有自然形成的关系都变成货币的关系。它把商品原则纳入政治关系、意识形态关系以及精神的生产和交往等方面,推动大工业“尽可能地消灭意识形态、宗教、道德等等,而它无法做到这一点的地方,它就把它们变成赤裸裸的谎言”;它创造出社会成员对自然界和社会联系本身的普遍占有,摧毁一切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旧的势力和限制。马克思把这称作是“资本传播文明的作用”(第2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202页翻译为:“资本的传播文明的性质”)。

    (三)阶级的个人的偶然性及其表现特征

    偶然的个人又称阶级的个人,马克思、恩格斯从一般化的个人或阶级的个人与共同体的关系揭示个人的历史生存条件对于其个人来说的偶然性。《形态》指出“某一阶级的各个人所结成的、受他们的与另一个阶级相对立的那种共同利益所制约的共同关系,总是这样一种共同体,这些个人只是作为一般化的个人隶属于这种共同体,只是由于他们还处在本阶级的生存条件下才隶属于这种共同体,他们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阶级的成员处于这种共同关系中的。”这就是说,阶级关系作为独立于个人之外并限制人的自主活动的物的东西,它首先使个人不能摆脱自己作为阶级的个人的规定性,同时,这种阶级的个人可以克服和控制一定的外部关系,使个人的生活条件呈现出某种偶然性——由于其外部关系或环境的不可控变化所带来的种种不断变化的偶然因素或条件,尤其“对于无产者来说,他们自身的生活条件,即劳动,以及当代社会的全部生存条件都已变成一种偶然的东西,单个无产者是无法加以控制的,而且也没有任何社会组织能够使他们加以控制”。不仅如此,个人相互之间的竞争和斗争产生和发展着这种偶然性本身,尤其货币作为社会关系的物化,作为一种物的东西,它“使任何交往形式和交往本身成为对个人来说是偶然的东西”。表面上看,“各个人在资产阶级的统治下被设想得要比先前更自由些,因为他们的生活条件对他们来说是偶然的;事实上,他们当然更不自由,因为他们更加屈从于物的力量。”因此,此时的个人并没有真正占有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自由利用偶然性的权力,他在更大范围内受着自身之外的物(货币)的力量的控制和支配,这种偶然的个人不是真正自由的个人,是打上阶级烙印的阶级的个人。

    在“物的依赖关系”中,无论是工人还是资本家都依附于物(货币),物的联系控制人的联系,形成交往的异化。普遍的交往产生普遍的孤立,“尽管竞争把各个人汇集在一起,它却使各个人,不仅使资产者,而且更使无产者彼此孤立起来。”某工人在竞争中获胜,这就意味着他的竞争对手可能因失去这一工作的机会而面临挨饿受冻,竞争使个人之间产生与交往相反的行为:隔绝与对立。这种关系使个人之间互不信任、漠不关心,交往的异化把人们的个性塑造成千篇一律,“有差别的已不是个人,而是他们的“职业”和阶级。”个人的个性被“物”的同质性和抽象性抹杀,个性发展呈现趋同化、一致化。表面上看,在“物”的面前人人平等和自由,实际上,对于口袋无物者来说,他是不平等的,是没有任何权力和自由可言的,他只不过摆脱了过去一出生就被固定的身份,获得了出卖自己劳动力的人身自由。因此,资本主义条件下的所谓个人自由,是以牺牲自己的丰富的个性为代价的,少数人的自由发展是以牺牲多数人的自由发展为前提的,少数人叫喊的那种没有前提差别的平等和自由本身就是不平等和不自由,这是所有阶级社会所共有的现象。

    在这种对物的关系占有中,个人丧失自身与他人之间的差别,丧失个人之所以成为个人的根基和特性,成为一个普遍的缺乏个性的抽象存在。以致在一定程度上,很多人成了一个缺乏内容的物的存在,我们常常会听人感慨:我那么有钱,可我却活得这样痛苦!除了钱,我(你、他/她)一无所有!等诸如之类的话。可见,丰富的物质生活常常并没有给人们带来多少充实和幸福,相反带来了更多的空虚、焦虑、孤独、贫乏和烦劳。美国存在主义学者巴雷特对这一情形有过描述:“今天的人在完全超出过去的人的一种抽象水平上生活着。……机械技术方面每前进一步就是朝着抽象的方向迈出了一步。……当现代人处于真正焦虑的时刻,那种令人觉得孤独凄凉的无着落感,茫然若失,以及缺乏具体而实在的感觉,就困扰着他。”早在一百多年前,马克思、恩格斯就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繁荣和发展,使人们普遍成为纯粹对物的依赖的“偶然的个人”,这是一种对人性全面抹杀或否定的空虚的抽象的存在形态。

三、有个性的个人——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有个性的个人”,也称自由的个人,即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个人,具有“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这是“现实的人”的历史发展的最高形态,即第三种存在形态。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这是马克思、恩格斯根据“偶然的个人”的物的依赖形态所表现出来的发展趋势,去科学构想的未来社会“现实的人”的存在形态。第三种存在形态从第二种存在形态发展而来。

    (一)共产主义运动的可能性与必然性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历史发展的资本主义阶段,人们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过程中,总体上表现为一种自发的客观的联系,“这种联系尽管来自自觉的个人的相互作用,但既不存在于他们的意识之中,作为总体也不受他们支配。他们本身的相互冲突为他们创造了一种凌驾于他们之上的异己的社会权力;他们的相互作用表现为不以他们为转移的过程和强制力。……个人相互间的社会联系作为凌驾于个人之上的独立权力,不论被想象为自然的权力,偶然现象,还是其他任何形式的东西,都是下述状况的必然结果,这就是:这里的出发点不是自由的社会的个人。”也就是说,在这里,人的生命表现就是人的生命的外化,人的现实化就是人的非现实化,就是人的异己的现实。换句话说,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联系是在一定的狭隘的生产关系内的自发的联系,人们还处在创造自己的社会生活条件的过程中,而不是从这些条件出发开始自己的社会生活,还不能不受阻碍地利用或占有现存的生存条件即现存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而人的自由个性的发展就是要消灭这种现实,消灭异化,消灭分工的自发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要占有作为人的本质的人的现实,占有现有的生产力总和,占有现存的社会生存条件,使自己的自由个性得以实现。马克思、恩格斯从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冲突中,从私有财产的辩证运动中看到了未来社会的特征,看到了实现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资本是不断进行生产和再生产的,它的本性是要经常地越出自己的界限,要无限制地攫取剩余劳动,攫取供自己享乐和奢侈的财富,为实现发财致富这一目的,资本向世界各地,向一切领域扩展:“把生产力的全面发展,把自己的现有前提的不断变革,设定为它自己再生产的前提。……结果就是:生产力——财富一般——从趋势和可能性来看的普遍发展成了基础,同样,交往的普遍性,从而世界市场成了基础。这种基础是个人全面发展的可能性,而个人从这个基础出发的实际发展是对这一发展的限制的不断扬弃,这种限制被意识到是限制,而不是被当作神圣的界限。个人的全面性不是想象的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他的现实关系和观念关系的全面性。”分工的发展逐步消灭地域性和民族性,使每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都依赖于其他民族的发展和变革,各个人的现实存在因与世界历史直接相联系而成为经验上普遍的“世界历史性的”存在;大工业不仅使个人对资本家的关系成为不堪忍受的对抗,而且使劳动本身成为个人不堪忍受的力量,工人陷入生活绝境,成为完全失去了整个自主活动的现代无产者;建立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生产,它无疑要使个人的能力的发展达到一定的高度和全面性,这种生产“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相异化的普遍性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在这种情况下,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的共产主义——世界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联合起来同时行动,才在经验上和现实性上成为可能。

    “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运动。”共产主义和所有过去的运动不同的是,过去的一切革命都是没有触动社会的根本性质,只是对社会的局部改变或改良,因而只能有限地占有生产资料并屈从于自己的生产资料和社会分工,各个人的自主活动受到有限的生产资料的束缚而陷入新的局限性,个人能力的展开和发挥始终处于片面发展的存在状态。而共产主义运动是要“推翻一切旧的生产关系的和交往关系的基础,并且第一次自觉地把一切自发形成的前提看作是前人的创造,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使这些前提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因此,建立共产主义实际上具有经济的性质,这就是为这种联合创造各种物质条件,把现存的条件变成联合的条件。”共产主义本质上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从而是人对自己的现实本质的真正占有,是对阻碍个人自主活动的全部现存的占有方式的推翻,“共产主义是作为否定的否定的肯定,因此,它是人的解放和复原的一个现实的、对下一段历史发展来说是必然的环节。共产主义是最近将来的必然的形式和有效的原则”。这就是说,共产主义是个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合乎人性的真正的人的复归,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与自我确证、自然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是“历史之谜”的解答。

    (二)有个性的个人——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个人,不是自然的产物,也不是观念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形态》指出:“共产主义所造成的存在状况,正是这样一种现实基础,它使一切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状况不可能发生,因为这种存在状况只不过是各个人之间迄今为止的交往的产物。这样,共产主义者实际上把迄今为止的生产和交往所产生的条件看做无机的条件。……有个性的个人与偶然的个人之间的差别,不是概念上的差别,而是历史事实。”这就是说,在共产主义社会,个人的自主活动同物质生活一致起来,是一不是二,物质生活的生产即劳动,不再作为自主活动的否定形式表现为目的,个人的自主活动也不再表现为实现目的的手段,劳动成为自主活动,过去由于分工的自发性而被固定在一个范围的那种受限制的交往,转变成为可以在任何领域的个人本身的自觉自愿的交往。“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们有可能随着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不同的劳动或职业是人的本质的不同表现形式,人们在劳动中肯定和拥有自己的本质。随着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人们交往的世界性,人们的才能通过对生产力总和的占有而在普遍的世界交往中得到全面丰富的发展;随着共产主义对生产的调节,人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关系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支配,每个人在展现自己的本质过程中没有阻碍地支配着自己的交换方式、生产方式以及各种交往方式。因此,个人不再是“在某一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之中”,人的全面发展与世界的永恒变动相一致,人的自由个性在世界的绝对运动中得到完美展现。

    在共产主义社会,随着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的占有,私有制终结。这时候,社会财富既不归个人私有,也不归国家所有,而是由自由人联合起来的真正的共同体所有,即社会财富归属于全体个人,由全体个人共同支配和利用。作为现实基础,这是一种比资本主义社会“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建立现实基础”的社会。在迄今为止的历史上,一种特殊的生存条件对个人的发展来说总是表现为一定的偶然性,而共产主义社会,“各个人本身的独自活动,即每一个人本身特殊的个人职业,才是偶然的。”这就是说,无论哪种活动、哪种职业,既是人的本质的外在的对象性表现,又是人对自己的本质的全部占有,是人的本质与人的活动或职业的高度合一。私有财产的扬弃,使人的一切感觉和特性得到彻底解放,过去人们面对财产对象只是一种纯粹的虚幻的拥有的感觉,以致人们在自己的财产对象中丧失自身或自身的特性,而现在,财产对象对于人来说完全成为“人的对象或者说对象性的人”,财产的需求和享受失去了利己主义的性质,财产的社会规定直接就是人的本质或特性,世界即人,人即世界。因此,在所有自由人联合的共同体里,不存在对于个人来说的外在的偶然条件,相反,个人是自由的,所谓个人自由即“在一定条件下不受阻碍地利用偶然性的权利”,人们在自己选择的特殊的职业或偶然的职业中完全自由地发挥并发展着他的全部智慧和本质所在。

    从以上分析可知,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现实的人”的历史发展形态的划分,即从“自然的个人”“偶然的个人”到“有个性的个人”,不是纯粹概念的自我发展,而是客观历史事实,是“现实的人”的历史发展。“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马克思、恩格斯对丰富的历史现象和经济学现象进行分析、总结、概括,从哲学、经济学、美学、心理学等不同角度和层面,对“现实的人”的不同历史发展形态,从内容和形式进行了深入的挖掘、展现和剖析。马克思、恩格斯这种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的方法,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并通过革命实践,通过改变了的环境来消除各类幻想、教条和虚假观念等。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现实的人”的三种存在形态的理论具有现实性、科学性和辩证性。当代著名的美国学者詹姆逊称赞马克思主义是“最终的和不可超越的语义地平线——即社会地平线”,这正是对从不断生成着的“现实的人”出发的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所具有的全面性、包容性和深刻性的高度评价。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现实的人”的历史发展形态的三大划分,使我们对“现实的人”的存在形态及其历史演变有了一个客观的、清晰的认识,其所展现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我们今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作者:叶枝青

    文章来源:《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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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枝青:《德意志意识形态》关于“现实的人”的三形态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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