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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蒸人案

小窗灯火 静夜思法 2022-08-01

虽似蚍蜉撼树,然也不惧说出:尽己所能,让世界向自己希望的方向改变一丁点!


问:包公能怎么着?

包公真的把他蒸了

津津乐道的,未必正确

深入人心的,也未必适合


《包公演义》中,讲过一个脍炙人口的故事,题目是《除黄氏兄弟刁恶》。


话说包公带一位公人(称为唐公)前往陈州赴任,路过一个叫枫林渡的地方。因在河边渡口,要等渡夫撑船过来才能过河。包公二人见旁边有一个茶店,便进去边喝茶边等渡夫。


喝完茶结账准备要走的时候,本该是200文的茶钱,卖茶的却非要收500文。唐公便与卖茶的争执起来。卖茶的生气了,说,你真不识好歹,我就要收你500钱,不然给你几拳头吃。

包公见要打架,便让唐公付了卖茶的500文。而后渡夫的船到了岸边,二人便上船过河。过完河要付渡钱,渡钱本应是500文。管渡的却要收700文钱。包公唐公都很不满。管渡的喝云:“此渡常是依我说讨,你敢来逆我言语,便推落水中,看你们要命否?”


唐公对管渡的说,要是包丞相往陈州去上任,从这路过时知道你这样骗钱,他会怎么处理你?管渡的说,顶多打几棍子呗,难道还能把我蒸了不成!包公听完了微微冷笑,让唐公付了700文钱给他。

包公上岸后经过打听,知道卖茶的是黄大郎,管渡的是黄二郎。他们是兄弟俩,二人常年在陈州骗人,不知道坑过多少人了。


包拯到任后,就把两兄弟抓了。先处罚了黄大郎,原文是:“着杖八十,用大枷号令州衙数日,面刺双旗充军,仍将其家财一半没官,赈济饥民。”


而后拎过黄二郎,问他,你说过包公来了能怎么你来着?黄二郎极怕。包公说,你凭着官渡骗人,我老包来了你也坑。今天造了一个锅,试试看能不能把你蒸熟!


包公喊人把锅架起来,点上火,把黄二郎扔锅里蒸死了。“将二郎放于甑中,扇着火,一伏时,二郎已蒸得皮开肉绽,在甑中死矣。”


《包公演义》对此事的结论是:“自后奸顽敛迹,畏包公之威严犹如猛虎也。”立竿见影,整个陈州的治安都好多了。


这个故事,很符合国人的口味,既有对青天大老爷的崇拜,也有报复的快感。所以人们津津乐道,这样的故事能流传甚广。


然而,用现代的法治观念去看,这件案子,不管是程序还是实体都不公正。


包工本人是被勒索的当事人,程序正义的标准之一,就是不能当自己的法官,他作为被害人又当法官,本来是应该回避的,但他却已法官的身份为被害的那个自己“复仇”了。

另外,法律最重要的特征,就是有可预见性。国有国法,人们对自己特定行为能引起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理应有所预见。而不能随心所欲滥施刑罚。


包公对大郎的处罚勉强算中规中矩,对二郎的处罚,便有明显的公报私仇意味。二郎只是骗了几个渡钱,毕竟没有打家劫舍,即使为了整治陈州治安,也不应仅因二郎那句无心的玩笑就去“还之彼身”。


对于群众来讲,听到黄二郎坐在锅里面被蒸得皮开肉绽,都会觉得称心如意、拍手叫好。却不会考虑法律的规定,不愿注意到包公处理此案时的残暴和酷虐。


所以,很多世人津津乐道、流传广泛的做法,不能保证就是正确的。很多极受欢迎、深入人心的故事,也未必都是适合推广的。


(文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其实每当安宁的静夜

可思的也不仅仅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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