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禁绝的红包(二)
虽似蚍蜉撼树,然也不惧说出:尽己所能,让世界向自己希望的方向改变一丁点!
对违规,必须零容忍
医学院、医院亟需奋力发展壮大
需完善、落实专家赴外就诊的鼓励、报酬机制
五年前,我还在中央民族大学上学。我们学校对面是北京大学口腔医院。每天晚上,北大口腔医院门口都会排着一支凌乱但前后有序的长队。
是为了能挂到一个号而排的长队。
不知第二天早上几点开始挂号。每晚九、十点钟,队就能排到一百多米长。他们有的在地上铺被而卧,有的坐着马扎吸烟。神态沮丧、眼神黯淡。
冬天寒风凛冽,冰冷刺骨,夏天酷热难耐,蚊虫飞舞。只要走开,辛辛苦苦排来的位置便会被后面的人占去。他们必须从晚上九、十点钟开始,坚持整夜,直到第二天早上挂号。
不知排队的人是患者、家属,还是贩号的黄牛。不知支撑他们的是对健康的渴望,还是对金钱的贪婪。
我很长时间没回民大了,很是想念。现在网上挂号已经很普及,不知民大对面的口腔医院,晚上还有没有那支有特色的长队。
我当时就感叹,看个病,太难了!北京尚且如此,更何况外地,更何况基层乡下。
所以在很多网友眼中,专家从北京天坛医院,赶往洪洞县医院就诊,仿佛“下凡拯救苍生”一般。
在医学领域成为专家,需要付出大量的汗水与心血。我见过医学院学生抱着啃的大部头书籍,丝毫不输法学院学生抱着的法学著作。
能够成为专家的人,理应得到足够的尊重。以知识功底、技术经验为代表的医疗水平来之不易,应当允许甚至鼓励他们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识、经验,并将其变现,转化为自己的收入。
洪洞红包事件中,法律、规则当然不允许专家收红包。当前好像又没有专家赴基层就医的补偿或奖励制度。所以专家到基层就诊,以红包支付报酬的方式便不得不广泛存在。
对收红包的举报,不免对顶端医疗资源照顾基层造成障碍,也就招来很多人反感。
我想到一部电影:《我不是药神》。电影反映了很现实的情况:真药很贵,吃不起,假药便宜又能救人,但法律不允许假药存在。法律的执行,受到了现实强大的反作用:执法的警察都退缩了。最后规则改进:相关药入了医保。
社会、时代是持续发展变化的。但法律、规定,在制定出来之后,却相对处于静止状态。所以,难免会出现规则与现实不适的情况。规则规范现实,现实也会反过来抵触规则,甚至推动规则的改变。
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当规则(法律)与现实不相适应时,是否可以进行违法变通?
这是个法学上的问题,各学派的观点还不一致。
搞法律的都偏激,眼里揉不得沙。理想情况下,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违规违规行为。
除非法律与现实不合的情形特别特别显而易见,在公众广泛认可,通过严格的特定程序之后,才能适当变通。
法律、规则有维持社会秩序,保障广大群众利益的作用。为了眼前小利,对法律与规则的随意践踏,可能导致对社会更大的危害。
禁止红包行为,从长远看,肯定是对大家都有利的。
有人觉得,一件小的违规行为,不会对社会环境造成什么影响,不必小题大做。
这是个错误。
古人早就有“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说法。今人也有细节决定成败的总结。
在公园,一个人随手扔个纸团,可能不会对公园的环境造成什么影响。但是不予关注,扔垃圾的人多了,公园难免会成为垃圾场。
我准备司法考试时(现已改为法律职业资格统一考试),厚厚的大书要啃好多本,知识点浩如烟海。复习过程中遇到一个知识点难以攻克,若是放弃,应该不会对考试结果造成多大影响。但若每当遇到难以攻克的知识点就偷懒绕过,那考试结果肯定也就凶多吉少了。
勿以恶小而为之,既然关涉庞大的群体,必须防微杜渐。
关于专家到基层就诊的事,有网友总结了,是三方获利的好事情。患者免去了舟车劳顿,节约了成本,还能享受高端医疗;基层医院有了宝贵的学习机会;专家也有了实现自身价值的另一途径。
这样看,专家赴基层就诊是应当被鼓励的。应当使大城市顶端医疗资源流向基层的途径更加畅通。倒不用谈医疗体制改革,好像只需制定、落实大城市的医学专家赴外就诊的报酬机制就行了。
例如,可以探讨让患者、基层医院、专家所在单位三方,按一定标准共同支付专家赴基层就诊费用的规定。我是外行,这个就不多写了。
我冒昧的想,寻求治本之策,首先需找出矛盾所在。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洪洞红包事件反映出的矛盾,算是隶属于社会主要矛盾的一个矛盾:人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与医疗资源不充足、不均衡之间的矛盾。
祖国和人民需要高医德高水平的医生队伍,从医学院,到医院,希望能奋力发展壮大。
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强大,人民也应该越来越健康,相信一切会越来越好的!
(文中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其实每当安宁的静夜
可思的也不仅仅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