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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C交易”涉帮信被上门,律师排除万难终取保

律动币圈 律动币圈 2021-11-06


由于国内目前对于数字货币买卖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且各地办案机关对数字货币交易的理解也参差不齐,因此“币友”们在从事数字货币“OTC交易”时会面临许多风险。轻者在“OTC交易”过程中不小心收到涉案赃款,导致银行卡被冻结。


重者在从事数字货币相关业务时被公安机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洗钱罪”、“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妨碍信用卡管理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罪名进行刑事拘留(在此姑且称之为“币圈七宗罪”吧,后续文章逐一给大家展开来讲),从而导致币友身陷囹圄,而不得不感慨:“早知币圈多凶险,悔不当初学炒币。


“原作:唐·薛昭纬《谢银工》诗:“早知文字多辛苦,悔不当初学冶银。”


这“七宗罪”中,近期尤以涉“帮信罪”案件最多。下面和大家分享一下我们团队近期办理的一个涉“帮信罪”深夜被上门带走拘留,最后经过我们不懈努力成功取保的案例。



不知者无畏


当事人小A从事数字货币“搬砖”业务已有一些时日,平时做做交易,赚些差价,日子过的也还算滋润。除了偶尔因不知情收到赃款导致银行卡被冻结之外,好像也没感觉到有什么特别大的风险,而且有些卡被冻结三天后就自然解冻了,即使三天没解,对于没冻到多少资金的卡,感觉等一等也无妨。


今年9月下旬某天小A和往常一样“搬砖”,做完几笔交易后第二天发现银行卡被冻结了,本以为没啥大事,和冻结地警方联系,警方告知他们冻结了很多人的卡,让等着就行,有问题会联系小A,然后便挂断了电话。小A遵照警方指示,耐心等着。日子就这样不紧不慢的过着,一切都平静如水。直到10月底一个夜晚“咚咚咚”的敲门声打破了小A生活的平静。大家应该已经猜到了:小A深夜被警方上门带走调查了。



漫漫辩护之路


小A被带走后先在派出所受到了一番“讯问”,然后警方认为小A嫌疑没有解除,于是对小A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把小A送到了看守所关押。被拘留后小A的家属找到我们团队,委托我们团队律师来帮小A辩护。


当天,当事人家属急忙与我们办理好委托手续,希望我们律师团队能够帮小A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经过详细分析论证该类情形大概率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应当首先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以帮助小A免受被羁押之苦。我们深知自由对小A及其家属的重要性,对家庭和睦的重要性,深感自己责任重大。


11月3号,我们向关押地看守所预约会见时间,因受疫情影响,看守所每天限制会见人数,所以本该预约后48小时内就安排的会见,被安排到了11月9号。


11月8号,我们刚从广州办理完案件回到上海,急忙做好核酸检测。第二天早晨便赶到看守所会见小A。

在和小A聊了近2小时后,我们了解清楚了小A交易数字货币的来龙去脉,以及其中的一些重要环节。然后团队详细论证案情,并立即着手准备取保候审的相关材料。


会见完当天,我们团队律师也拿到了负责该案的承办警官的联系方式,在多番沟通下,得到的回复是:“该案是专案,现在还未提审,律师意见等提审后再沟通”。


没办法,说再多也无意义,只能等提审。不断的联系与跟进后,推测得知11月22号公安可能对小A进行提审,于是我们预约的是11月24号再次前往会见小A。会见结束后,我们便撰写了《小A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不构成犯罪及变更强制措施法律意见书》,并寄给承办警方。


公安机关收到材料后,我们又第一时间联系承办警官,并就材料内容作了进一步深入沟通。承办警官在阅读材料以及听取我们意见后。饶有兴趣的同我们讨论起了“数字货币以及数字货币OTC这一新兴的事物”,于是我们详细地向他们说明了OTC这一行业的运作机理,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在法律属性上可能受到影响的一些因素。这些问题,也是数字货币OTC从业者最为关注的问题。


时间来到了11月30号,此时小A已经被关押了30天。经过1个月的漫长等待,承办警官告知:“他们还是无法排除小A的犯罪嫌疑,不同意取保候审。”听到这个消息,我们内心狠狠的为小A鸣不平:“他只是个无意中收到了涉案赃款的孩子啊,为何要如此对他?”但作为法律人,我们深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有力的武器是: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永不言弃的精神!

12月1号,公安机关将案卷提交给检察院。我们当天立即向检察院邮寄了《小A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不予批捕法律建议书》。12月4号,我们得知检察院将该案卷分配到Y检察官,当天正好是周五,整整一下午我们都在努力联系Y检察官,但Y检察官一直在开会。


12月7号周一,我们一大早便与Y检察官取得了联系,在得知我们第一时间将不予批捕的律师意见书寄到检察院后,便非常有耐心且礼貌的与我们沟通关键问题所在。检察官听完我们的观点后,觉得有一定的道理,随即答复说下午内部开会商定是否做出批捕的决定。当天下午,我们坐立难安,紧张的不行,因为一旦批捕,对小A及其家属来说无疑都是一个晴天霹雳。

12月7号下午5:30,我们再次联系Y检察官询问有没有结果?答复:“还是没有”。想着这都下班时间了,估计悬了……,但我们仍不放弃任何一个挽救当事人的机会。于是再次在他们快下班的时间点,向检察官重述了我们的辩护意见,并希望能够不予批捕。Y检察官听完之后说她先去吃饭,然后回来加班处理。


功夫不负有心人,晚上快8点的时候,检察官用办公电话通知我们:“对小A不予批捕了”。听到这个大好消息,团队成员都激动不已,大家纷纷击掌相庆。一为小A及其家人感到开心,二为团队的辛苦付出见到成效而欣慰,此刻身为法律人的我们感到无比自豪。

晚上9点左右,承办警官通知我们让小A的家属或朋友到派出所办理取保手续,带嫌疑人回家,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地。



案件感悟


币友们在从事数字货币“OTC交易”过程中,会存在赃款流入的风险。公安机关在侦查上游刑事犯罪的过程中必然会冻结下游关联账户,这时如何厘清公安的刑事侦查权界限,如何平衡打击犯罪与保护无辜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权利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同时律师在面对国家公权力机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虽道阻且长,然终行之将至。


想起律师圈为人称道的一句话:律师的价值并不一定是拿到多少胜诉判决、无罪判决,而是在法律框架下多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改变公检决定和法院的判决!



相关法律知识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我们


“律动币圈”是一支专注于解决币圈、矿圈、新型经济犯罪及相关联法律案件的律师团队,团队成员皆是国内最懂数字货币、区块链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律师,不仅熟练数字货币的各种交易流程,而且围绕数字货币交易涉及的各种经济犯罪活动,如电信诈骗、洗钱犯罪、非法经营等模式、手段及证据提取是本律师团队极为擅长的领域。


 本律师团队是国内最懂“币”的律师团队之一;本团队自去年至今为“冻友”们成功解冻银行卡金额累计过亿元,同时为很多“OTC商家”、“币友”等提供了刑事辩护;本团队擅长的刑辩方向为:围绕数字货币衍生的——洗钱犯罪;电信诈骗;网络赌博;非法经营;网络传销;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非法集资等新型网络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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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律师



姜昀律师

法学博士,曾任上海某中级法院前商事审判与执行法官,现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委员、银行法律部主任。参与了《上海法官审判指导丛书》、《案例智库丛书(中英文)》等书籍的编写和修订工作。长期为多家金融机构、世界500强大型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提供法律顾问、仲裁、诉讼等专项法律服务。

刘成军律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CTA),是上海市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担任北京银行、中科华易、世贸商业集团等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担任多宗并购重组、债券发行专项法律顾问;担任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律顾问,参与投资并为基金投资分众传媒、信中利、奇虎360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自2010年开始致力于票据纠纷的争端解决,主办金融票据纠纷、房产、股权纠纷、不正当竞争诉讼案件300多宗,目前金融票据纠纷的最大诉讼标的4亿元。

刘磊律师

经济法学硕士,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从事数字货币及区块链领域的案件纠纷处理。近年来已代理数十起数字货币相关案件,解冻金额近亿元,成功取保数人。并且担任今日头条法律栏目专栏作者、0壹财经签约作者、金色财经特约作者。在《民主与法制网》、《社会科学动态》等各大期刊媒体上发表数字货币相关文章十余篇。具有丰富的数字金融民刑案件处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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