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社区矫正)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治理水平,新都区结合实际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社区工作者(社区矫正)。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社区工作者(社区矫正执法辅助)
在社区从事社区矫正执法辅助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调查评估等工作。
(二)社区工作者(社区矫正心理矫治)
在社区从事社区矫正心理矫治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测评和心理数据分析,开展心理团辅和心理咨询服务,做好心理健康引导、重点人员个案跟踪及心理矫治等教育帮扶工作,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公开招聘对象
1. 2024年非在职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毕业的非在职高校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2. 报考社区工作者(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岗位的心理学类专业优先。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服务意识强。
2. 热爱社区工作,致力于居民服务,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管理、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3. 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口齿清晰,普通话表达流畅,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严谨细致、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 熟悉计算机Word、Excel、PPT等常用办公软件和日常办公设备,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 参加或曾经参加非法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 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 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7日上午09:00至2024年8月23日下午17: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请复制报名链接至浏览器打开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报名链接:https://www.duomian.com/project/12626832/
报名二维码:
(三)报名路径
应聘人员查阅公告内容——复制报名链接至浏览器打开或扫描报名二维码后跳转至报名界面——右上角点击登录——输入手机号、验证码——选择岗位——立即应聘——填报报名表信息——提交。头像处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1寸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或PNG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四)填报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选择一个意向镇(街道)进行岗位申报,每人限报一个工作岗位,同时勾选是否服从调剂。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按要求上传个人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咨询电话
成都香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报名咨询)
028-61060726(工作日09:00-17:00)
成都市新都区司法局
(岗位咨询)
028-83977501(工作日09:00-17:00)
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社会工作部
(政策咨询)
028-83089318(工作日09:00-17:00)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资格初审
1.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17日上午09:00至2024年8月25日下午17:00。
2. 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信息等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将以电话或短信通知,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再另行通知。
3.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笔试
1. 招聘人数与应考人员比例达1:2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在“新都社治”“香城人资”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2. 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按照短信上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2B铅笔、黑色签字笔参加笔试,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 笔试内容包括基层治理基础知识、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党建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4.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新都社治”“香城人资”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七、资格复审
1.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的2倍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
2.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递交资格复审材料(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由报考单位存档复审),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宣布,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格复审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 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自动放弃的,在报考该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如有同分,按并列成绩共同进入资格复审。
4.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1寸证件照1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犯罪记录证明。
5. 资格复审通过进入面试人员需现场签字确认参加面试,并现场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后领取《面试通知书》,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6.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
八、面试
1.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2.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面试当天因考生自动放弃导致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4.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
5.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新都社治”“香城人资”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九、体检
1. 进入体检人员根据电话或短信通知前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一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由此产生的缺额,招聘部门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新都社治”“香城人资”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十一、聘用
1. 通过公示人员方可进行录用。
2. 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携带相关个人资料办理报到入职手续。
3. 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4. 录用人员首次签订合同时间为一年,试用期二个月。录用人员按制度规定执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奖惩。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28-83016933(工作日09:00-17:00)
十三、其他
1.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信息差错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或因应聘人员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参加考试、体检、录取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 填报信息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注: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方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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