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41项!贵州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公示
一、拟退出的5个常设项目
1.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奖励(省级项目)
2.全省勤政廉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4.全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5.全省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二、拟设立的3个常设项目
1.全省模范退役军人和全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模范个人(省级项目)
2.贵州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省级项目)
3.贵州省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省级项目)
三、拟调整的33个常设项目
(一)省级项目6个
1.“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和双拥先进单位、个人”主办单位由省委、省政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承办单位由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民政厅)调整为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贵州省省长质量奖”承办单位由省质监局调整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3.“贵州省人口奖”承办单位由省卫计委调整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4.“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先进单位、企业和个人”承办单位由省经信委调整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贵州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承办单位由省环保厅调整为省生态环境厅。
6.“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项目名称调整为“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提案工作先进个人”。
(二)省级以下项目27个
1.“贵州省文艺奖”主办单位由省文联调整为省委宣传部、省文联,奖项设置由原15个调整为14个(取消文学奖)。
2.“贵州省‘新长征’职工文艺创作评奖”项目变更为“贵州省文学奖”,主办单位由省文联调整为省委宣传部、省作协。
3.“社会科学团体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项目变更为“贵州省社会科学奖”。
4.“贵州省优秀科技工作者”项目名称变更为“贵州省优秀科技集体和个人奖”。
5.“贵州省专利奖”项目周期由3年调整为2年,增设贵州省专利银奖、贵州省外观设计银奖。
6.“全省水利工程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项目变更为“贵州省水利及河湖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7.“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项目周期由5年调整为5年两次。
8.“全省小城镇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项目周期由1年调整为5年。
9.“全省‘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承办单位由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为省委宣传部,项目周期由1年调整为3年。
10.“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党支部、先进个人”项目名称变更为“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主办单位由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调整为省委组织部,承办单位为省委老干部局,项目周期由3-4年调整为5年。
11.“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主办单位由省纪委、监察厅调整为省纪委省监委。
12.“全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全省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标兵”项目名称变更为“全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全省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
13.“贵州省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项目名称变更为“贵州省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集体”。
14.“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项目名称变更为“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15.“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项目名称变更为“贵州省行业道德标兵评选表彰”。
16.“省直机关开展建设‘四型’(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创建活动评选表彰”项目名称变更为“省直机关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评选表彰”。
17.“全省党委系统信息和督查工作表彰”项目名称变更为“全省党委系统信息工作表彰”。
18.“贵州省文联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项目名称变更为“贵州省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主办单位由省文联调整为省委宣传部、省文联。
19.“贵州省五好文明家庭”项目名称变更为“贵州省五好家庭”。
20.“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项目名称变更为“贵州省卫生健康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主办单位由省卫计委调整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1.“全省外事侨务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项目名称变更为“全省外事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主办单位由省外事办(省侨办)调整为省外事办。
22.“贵州省农业丰收奖”主办单位由省农委调整为省农业农村厅。
23.“贵州省绿化奖章、绿化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全省营林质量奖”主办单位由省绿委、省林业厅调整为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省林业局)。
24.“全省旅游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主办单位由省旅游局调整为省文化和旅游厅。
25.“贵州省广播影视奖”主办单位由省广电局调整为省广播电视局。
26.“省级诚信个体工商户、省级诚信私营企业”主办单位由省工商局调整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7.“贵州省档案和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项目名称变更为“贵州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主办单位由省档案局(省档案馆、省地方志办)调整为省地方志办。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对上述表彰项目进行全省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0年3月10日17时前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851-85837320 (兼传真)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中路20号(邮编550001)
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编辑:王琳 何涛
统筹:杨韬编审: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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