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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检察机关依法对莫元波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近日,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莫元波(正科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独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独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莫元波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核实了相关证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莫元波利用担任独山县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莫元波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编辑:任诗音 胡锐
统筹:李劼
编审: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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