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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检察机关依法对王静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云商平台部原经理助理王静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德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德江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静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核实了相关证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德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静身为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铜仁检察)
编辑:任诗音 胡锐
统筹:晏海艳
编审: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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