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禁毒民警马金涛故意杀人罪犯被执行死刑
2020年7月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的杀害禁毒民警马金涛故意杀人罪犯卢起兴执行死刑。
2018年12月中旬以来,罪犯钱作为容留罪犯卢起兴、杜如松在其位于贵阳市云岩区栖霞小区的住房内共同吸食毒品。同年12月20日,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民警马金涛(被害人,牺牲时年仅30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排查涉黄赌毒线索时接到举报称“在贵阳市云岩区栖霞小区内有一个吸毒窝点”,马金涛遂带领数名同事前往栖霞小区抓捕吸毒人员。
在到达该地点后,马金涛等人敲门并亮明警察身份,要求屋内人员开门,卢起兴、钱作为、杜如松拒不开门。为防止罪犯翻窗逃脱,马金涛安排其他同事在一楼把守,自己则在门外随时准备对屋内人员实施抓捕。三名罪犯因毒瘾发作,为获取毒品,经商议后决定持械冲出门外,钱作为向卢起兴、杜如松分发了弩箭、折叠刀等凶器。守在门外的马金涛在见到三人后,准备对其实施抓捕,三人持械抗捕。搏斗过程中,卢起兴持弩箭刺中马金涛心脏,且箭头断在体内,致马金涛当场死亡,三罪犯仓惶逃离现场。
经鉴定,被害人马金涛系被锐器刺入心脏、肺脏致大失血死亡。2018年12月20日晚,杜如松在投案自首的途中被抓获;12月21日,卢起兴、钱作为先后被抓获归案。
2019年4月12日,贵阳市中院一审判决卢起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钱作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杜如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宣判后,卢起兴、钱作为、杜如松均不服,分别提出上诉。
2019年11月8日,贵州省高院作出二审裁定,认为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近日,最高法院下达死刑命令。
马金涛因公牺牲后,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40余万网民自发在互联网上发起“向英雄致敬,为民警马金涛点亮蜡烛”的悼念活动。他先后被追授“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贵州省五四青年奖章”“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和“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
编审:王璐瑶 杨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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