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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公安局原调研员严俊受贿、非法持有枪支案一审开庭
2020年9月3日,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安顺市公安局原调研员严俊受贿、非法持有枪支一案。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严俊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严俊利用担任普定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安顺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严俊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应以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采用了多媒体示证方式,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严俊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严俊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来源: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编辑:刘添元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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