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瓮安县经济开发区原管委会原副主任曾明康(副县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黔南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惠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日前,惠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曾明康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编辑:刘添元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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