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巨贪张琦,无期徒刑
最新消息:“亿元贪官”张琦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12月3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受贿案,对被告人张琦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张琦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张琦(中)受审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琦利用担任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三亚市委副书记、海南省儋州市委副书记、儋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儋州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海口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个人和单位在土地开发、项目承揽、工程推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7亿余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琦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张琦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小编注意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曾通报,张琦背离新发展理念,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且家风败坏,伙同家人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
张琦 资料图
张琦出生于1961年3月,安徽寿县人,早年在安徽淮南市工作。上世纪90年代初,他与妻子一同来到海南,后历任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纪检组组长,三亚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海南省旅游局局长,儋州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
2014年9月,张琦跻身海南省委常委,次月转任三亚市委书记,2016年11月赴省会海口任市委书记。由此,张琦成为少数在海南三个大市——海口、三亚、儋州都当过“一把手”的干部。
然而,从检方的指控来看,张琦在这三市都有贪腐行为。
2019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对张琦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0年3月,张琦被“双开”。
(来源: 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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