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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县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通报来了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遵纪守法,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近期,黔西南州贞丰县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1.贞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龙某酒驾问题。
2019年7月,龙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使至贞丰县珉谷大道西南医院门口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19年12月,龙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贞丰县小屯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吴某顺酒驾问题。
2020年5月,吴某顺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贞丰县龙场镇龙场大道新车站路段时,造成两车相撞后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20年11月,吴某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贞丰县司法局原四级主任科员郎某龙醉驾问题。
2019年10月,郎某龙酒后驾驶机动车回贞丰县白层镇兴龙村脱贫攻坚指挥所,被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20年6月,贞丰县人民法院判处郎某龙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2000元。郎某龙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6月,郎某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4.贞丰县者相镇弄联小学教师梁某酒驾问题。
2018年7月,梁某酒后停放车辆时与他人发生口角并互殴,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贞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2月,梁某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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