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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点名陈凯歌作品:别以身试法!
@吃一勺冰淇淋:看了那个视频,买家最后得到了孩子,代孕的女方和男的在一起了,谁也没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做只胖达:好迅速的普法!可是他那个剧情根本没有在警醒,最后简简单单一行字,结果剧情大团圆。啊这?代价呢?剧本的意义呢?
一审法院判决孩子由祖父母监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了祖父母担任孩子监护人并进行抚养的诉讼请求,改判监护权归属抚养母亲李琳。
本案合议庭审判长兼主审法官侯卫清表示,该案判决考量监护权归属儿童利益为大。
“无论对非法代孕行为如何否定与谴责,代孕所生子女当属无辜,其合法权益理应得到法律保护。因此,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是自然生育子女抑或是以人工生殖方式包括代孕方式所生子女,均应给予一体同等保护。根据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从双方的监护能力、孩子对生活环境及情感的需求、家庭结构完整性对孩子的影响等各方面考虑,监护权归李琳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据此认定,双胞胎的监护权应归于李琳。”
该案还写入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上海法院审结全国首例代孕引发的监护权纠纷案,以‘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明确监护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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